TTSB-RSR-22-01-004
事故名稱 | 0610臺鐵第7202次車新左營站重大鐵道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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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建議編號 | TTSB-RSR-22-01-004 |
受建議單位 |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
改善建議狀態 | 結案 |
改善建議內容 |
明訂行車調度無線電話使用管理須知之考核制度,落實人員通訊之覆誦確認等。 |
回覆往來紀錄 |
111/4/20鐵安預字第1110011980號 1.依據臺鐵局「行車調度無線電系統使用管理須知」相關規定,運務處針對車站行車調度無線電話(以下簡稱行調電話)明訂考核機制,由站長或指定人員以行調電話聽取轄屬人員使用情形及行調用語是否正確,並紀錄於車站用之考核紀錄表。
運安會意見:建議列管。 1.請臺鐵局併同本會TTSB-RSR-20-10-013改善建議執行進度,重擬本案預定完成期限(111.06.30)。
112/1/13鐵安預字第1120001495號 1.依據臺鐵局「行車調度無線電系統使用管理須知」相關規定,運務處針對車站行車調度無線電話(以下簡稱行調電話)明訂考核機制,由站長或指定人員以行調電話聽取轄屬人員使用情形及行調用語是否正確,並紀錄於車站用之考核紀錄表。 運安會意見:建議持續列管。 1.依臺鐵局所提報,營運安全處有每半年執行運、機、工、電等單位無線電考核之機制,並提供111年度之無線電考核紀錄供參考,顯示臺鐵局有依本項改善建議方向執行。
112/7/12鐵安預字第1120023868號 1. 依據臺鐵局「行車調度無線電系統使用管理須知」相關規定,運務處針對車站行車調度無線電話(以下簡稱行調電話)明訂考核機制,由站長或指定人員以行調電話聽取轄屬人員使用情形及行調用語是否正確,並紀錄於車站用之考核紀錄表。 運安會意見:建議解除列管。 本項改善建議同1021普悠瑪案TTSB-RSR-20-10-013號改善建議,該項本次已建議解除列管,建議本項同步解除列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