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TSB-RSR-22-03-016
事故名稱 | 0628台糖第101次車新營糖廠重大鐵道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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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建議編號 | TTSB-RSR-22-03-016 |
受建議單位 | 交通部鐵道局 |
改善建議狀態 | 分項執行計畫列管中 |
改善建議內容 |
督導台糖五分車營運安全之專責組織建立、增加專業人力及路線檢查設備,並落實鐵路修建養護相關規範。 |
分項執行計畫
分項執行計畫 | 督導台糖公司設立安全管理組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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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 交通部 鐵道局 |
管考狀態 |
列管中
考量五分車營運安全專責組織需直接負責鐵路行車安全之政策、規章、行車事故事件調查等業務,不宜與其他業務合併設計,故建議持續列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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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列管條件 | 俟督導台糖公司設立五分車營運安全專責組織後解除列管。 |
預計結案日期 | 俟台糖公司提出本案作業期程後始能預估結案日期。 |
具體工作內容01 | |
113/12/27鐵道營字第1133504367號 鐵路行車規則第3條已明定,鐵路機構應依其系統之規模及特性,設置安全管理組織,台糖公司既已依法設置安全管理組織,考量其營運班次及速度與載客人數,其營運安全單位是否專責,不得兼辦其他業務,鐵道局尊重台糖公司治理權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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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工作內容02 | |
113/7/8鐵道營字第1133502252號 鐵路行車規則第3條已明定,鐵路機構應依其系統之規模及特性,設置安全管理組織,台糖公司既已依法設置安全管理組織,考量其營運班次及速度與載客人數,其營運安全單位是否專責,不得兼辦其他業務,鐵道局尊重台糖公司治理權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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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工作內容03 | |
111/6/7鐵道營字第1113501582號 一、台糖公司刻正辦理五分車專用鐵路安全管理系統建置委託專業服務案,110年6月起已完成落差盤點,辦理程序規章修訂建議,刻正研擬安全績效指標,預計合約執行540日建置完成。鐵道局將持續督導台糖公司依據鐵路行車規則第3條設置安全管理組織(包含安全委員會及安全管理單位)、實施安全管理系統、評估安全績效指標(含路線檢查養護等作業)。
運安會意見:列管。 待交通部鐵道局提出實質督導相關紀錄、查核成果後,始評估是否解除列管。
112/7/6鐵道營字第1123501850號 一、台糖公司刻正辦理五分車專用鐵路安全管理系統建置委託專業服務案,110年6月起已完成落差盤點,辦理程序規章修訂建議,刻正研擬安全績效指標,預計合約執行540日建置完成。鐵道局將持續督導台糖公司依據鐵路行車規則第3條設置安全管理組織(包含安全委員會及安全管理單位)、實施安全管理系統、評估安全績效指標(含路線檢查養護等作業)。
運安會意見:持續列管。 台糖公司將工程組更名為工程暨鐵道組,以作為總管理處鐵道專責單位,惟考量該專責組織需直接負責鐵路行車安全之政策、規章、行車事故事件調查等業務,且不宜與其他業務合併設計,建議待台糖公司設立鐵道營運專責組織後再解除列管。
112/12/29鐵道營字第1123506114號 一、 台糖公司刻正辦理五分車專用鐵路安全管理系統建置委託專業服務案,110年6月起已完成落差盤點,辦理程序規章修訂建議,刻正研擬安全績效指標,預計合約執行540日建置完成。鐵道局將持續督導台糖公司依據鐵路行車規則第3條設置安全管理組織(包含安全委員會及安全管理單位)、實施安全管理系統、評估安全績效指標(含路線檢查養護等作業)。
運安會意見:持續列管。 考量五分車營運安全專責組織需直接負責鐵路行車安全之政策、規章、行車事故事件調查等業務,不宜與其他業務合併設計,故建議持續列管。 待督導台糖公司設立營運專責組織後再解除列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