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TSB-RSR-22-04-007
事故名稱 | 1015阿里山林業鐵路及文化資產管理處第664次車本線70K處重大鐵道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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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建議編號 | TTSB-RSR-22-04-007 |
受建議單位 | 交通部鐵道局 |
改善建議狀態 | 結案 |
改善建議內容 |
強化專用鐵路客貨車駕駛人員檢定給證方式。 |
回覆往來紀錄 |
111/7/20鐵道營字第1113502052號 1. 依據111年6月22日甫修正頒布之鐵路法第 34-1 條「鐵路列車駕駛人員未經交通部鐵道局檢定合格並發給執照後,不得駕駛列車」,明訂駕駛檢定給證由本局主責外,並已將專用鐵路列車駕駛納入檢定給證之範疇。
運安會意見:建議列管。 本項請鐵道局提供邀集營運機關(構)之會議資料,並俟「國營及民營鐵路鐵路列車駕駛人員檢定給證管理規則」等子法併同規範修訂完成後,始評估是否解除列管。
112/7/3鐵道營字第1123501851號 1. 依據111年6月22日甫修正頒布之鐵路法第 34-1 條「鐵路列車駕駛人員未經交通部鐵道局檢定合格並發給執照後,不得駕駛列車」,明訂駕駛檢定給證由本局主責外,並已將專用鐵路列車駕駛納入檢定給證之範疇。
運安會意見:建議解除列管。 交通部已於112年5月18日修正發布「鐵路列車駕駛人員檢定給證管理規則」,鐵道局並已函請專用鐵路機構,依該給證規定核發鐵路列車駕駛執照,並檢附佐證文件,建議本項解除列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