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TSB-RSR-23-02-015
事故名稱 | 0428臺鐵第4206次車新馬站重大鐵道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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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建議編號 | TTSB-RSR-23-02-015 |
受建議單位 |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
改善建議狀態 | 結案 |
改善建議內容 |
制定各型電聯車使用非原廠材料品項選用、性能檢測、施工之標準作業程序。 |
回覆往來紀錄 |
112/5/12鐵安預字第1120004816號 為落實使用非原廠料件或服務採購管理,確認導入非原廠產品之規格與性能確認程序,提昇可靠度及服務品質,確保營運及旅客安全,並建立品項選用、性能檢測、施工之標準作業程序,於112年4月11日機車字第1120005466號函特訂定「各型機車車輛使用非原廠材料品項變革管理作業程序」,以確立導入非原廠產品安全與權責分工。
管考建議:結案。 臺鐵局已制定「各型機車車輛使用非原廠材料品項變革管理作業程序」,並於112年4月11日函頒各機務段據以執行。該作業程序已明訂採用非原廠零組件之使用前評估及使用中、後追蹤效能評估等程序,並依變革等級律定核准權責,故建議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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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異動時間
113-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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