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TSB-RSR-23-03-002
事故名稱 | 1201臺鐵第207次車福隆站重大鐵道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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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建議編號 | TTSB-RSR-23-03-002 |
受建議單位 |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
改善建議狀態 | 結案 |
改善建議內容 |
督導施工廠商強化並落實工地安全自主檢查及作業人員遵守瞭望員作業管制警示之規定。 |
分項執行計畫
分項執行計畫 | 函頒修訂「臨軌工程施工安全防護措施要點」及訂定「工務處工程施工品質稽核及查證作業工作計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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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
管考狀態 |
已結案
1.臺鐵公司已修訂「臨軌工程施工安全防護措施要點」,加強施工廠商之工地安全管理。 2.臺鐵公司已訂定「工務處工程施工品質稽核及查證作業工作計畫」,藉由工務處及各工務段成立「工程施工品質稽核小組」,並依工程規模等進行工程稽核作業,督導施工廠商落實相關規定,已達本項改善建議之目的,本項建議解除列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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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案日期 | 113年09月16日 |
具體工作內容01 | |
113/7/12鐵安預字第1130028312號 一、 本公司於112年8月14日函頒修訂「臨軌工程施工安全防護措施要點」,規範施工廠商應每日進場前及離場後至鄰近車站值班站長室填報「臨軌工程施工廠商每日進場管制表」,並於每日施工後填報「鐵路沿線施工當日完工後安全檢查表」,併同施工日誌提送監造單位並送主辦單位備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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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工作內容02 | |
112/9/22鐵安預字第1120022025號 1. 本局於112年8月14日函頒修訂「臨軌工程施工安全防護措施要點」,規範施工廠商應每日進場前及離場後至鄰近車站值班站長室填報「臨軌工程施工廠商每日進場管制表」,並於每日施工後填報「鐵路沿線施工當日完工後安全檢查表」,併同施工日誌提送監造單位並送主辦單位備查。
管考建議: 列管。 臺鐵局已修訂「臨軌工程施工安全防護措施要點」,明文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