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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TSB-RSR-23-06-002


資料發布日期 112-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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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名稱 0618臺鐵第3167次車臺南站重大鐵道事故
改善建議編號 TTSB-RSR-23-06-002
受建議單位 交通部鐵道局
改善建議狀態 結案
改善建議內容

確實執行施工安全檢查,落實施工安全管理。

回覆往來紀錄

112/9/14鐵道工字第1123403427號

1. 為使各級施工單位確實執行施工安全檢查作業,本事故發生後,本局業已修訂ISO「RBH-3-S04-鐵路沿線施工安全作業標準」,除原規定工務段(工程隊)每日完工後須填寫「鐵路沿線施工當日完工後安全檢查表」及施工廠商每日施工時須填寫之「鐵路沿線施工安全檢查表」外,並增列監造單位亦須於每日完工後須填寫「鐵路沿線施工當日完工後安全檢查表」,以使監造人員業務更加明確,且各級單位相關檢查表單應上傳本局施工安全管理系統APP,以供相關督導人員檢閱並確認。
2. 為使檢查人員更明瞭臨軌工程施工物料堆置位置相關規定,本局業已修訂「鐵路沿線施工安全檢查表」及「鐵路沿線施工當日完工後安全檢查表」將原檢查項目4內容「材料不得倚靠鐵路側圍籬或超過圍籬高度,且覆蓋物須牢固,無掉落影響鐵路行車安全疑慮」修訂為「於距臨軌側圍籬2公尺區域內無堆放物料,2公尺外之物料堆置穩固,無傾倒之虞」以避免類似本事故之情形再發生。
3. 為落實本局各級主管施工安全管理及加強現場巡視,並督促現場監工人員、施工廠商施工人員落實各項安全衛生措施,本局訂有「各級主管走動管理作業標準」以防範災害事故發生。另本事故發生後,為再強化相關督工機制,本局再增訂各工程處應成立工程查察小組,由主任工程司以上長官擔任小組長,每週至少1次率處內相關科人員至處內轄管工程現場進行相關查察作業。
4. 本事故發生後本局自112年9月起,每週由局長召集局內相關單位主管及各工程處處長召開施工安全會議,並針對各工程處轄管工程當週及下週高風險施工項目之危害因子及預防作為等議題進行討論,以避免臨軌工程工安及運安事件發生。

 

管考建議:結案。

1. 為確實執行施工安全檢查,落實施工安全管理,鐵道局
- 增列監造單位須於每日完工後執行安全檢查並將檢查表單上傳施工安全管理系統,以供相關督導人員檢閱並確認。
- 修訂「鐵路沿線施工安全檢查表」及「鐵路沿線施工當日完工後安全檢查表」
- 訂定「各級主管走動管理作業標準」
- 由局長召開施工安全會議,針對高風險施工項目之危害因子及預防作為等議題進行討論
2. 建議本項結案。

最後異動時間 112-10-27
點閱次數 40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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