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TSB-RSR-23-06-008
事故名稱 | 0611臺鐵第6046次車鳳林站重大鐵道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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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建議編號 | TTSB-RSR-23-06-008 |
受建議單位 |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
改善建議狀態 | 結案 |
改善建議內容 |
強化司機員行車紀錄考核異常矯正措施,至少應含補強訓練及重新上線之考核辦法,以改正司機員控速不當之操作;優化雙人乘務之機車助理座位之設備,使其能落實即時確認車速之功能。 |
分項執行計畫
分項執行計畫 | 強化司機員行車紀錄考核異常矯正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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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
管考狀態 |
已結案
臺鐵公司已針對司機員ATP行車紀錄考核異常訂定相關矯正措施,於112年10月1日函布實施「駕駛人員行車責任事故暫停及停止乘務辦法」,另於113年1月29日公告修正行車特定事項第160條,雙人乘務遇慢行預告號誌機時機車助理確認車速之規定。本項建議解除列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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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案日期 | 113年09月16日 |
具體工作內容01 | |
113/7/11鐵安預字第1130028176號 一、本公司111年12月21日修訂「機務處列車自動防護系統(ATP)管理須知」第4條及第7條,規定各機務段司機員ATP行車紀錄考核及發現違規之處置規定;另已完成訂定駕駛人員行車責任事故暫停及停止乘務辦法預計於112年10月1日函布實施,該辦法已明訂有暫停乘務期間訓練內容規定及恢復駕駛工作前需學、術科檢定合格機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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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工作內容02 | |
112/9/27鐵安預字第1120022912號 一、 本局111年12月21日修訂「機務處列車自動防護系統(ATP)管理須知」第4條及第7條,規定各機務段司機員ATP行車紀錄考核及發現違規之處置規定;另已完成訂定駕駛人員行車責任事故暫停及停止乘務辦法預計於112年10月1日函布實施,該辦法已明訂有暫停乘務期間訓練內容規定及恢復駕駛工作前需學、術科檢定合格機制。
1. 臺鐵局已針對司機員ATP行車紀錄考核異常訂定相關矯正措施。有關雙人乘務之機車助理確認車速部分,舊有車型擬規劃機車助理應移至可見車速位置,共同確認車速;新車型駕駛室乘務人員均在同一平面,機車助理微調位置即可獲知車速並確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