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TSB-RSR-23-07-004
事故名稱 | 0528臺鐵第177次車竹南站重大鐵道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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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建議編號 | TTSB-RSR-23-07-004 |
受建議單位 |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
改善建議狀態 | 結案 |
改善建議內容 |
加強宣導「運輸事故調查法」及「重大運輸事故之範圍」,建立事故證物保存機制,避免調查期間證物遭破壞,不利後續事故調查。 |
回覆往來紀錄 |
112/10/16鐵安預字第1120025336號 臺鐵局已增訂「重大事故證物保存通報表」,由各證物負責保全單位執行適宜之保全措施(妥適包覆或隔離證物並張貼該「重大事故證物保存通報表」之影本),以確保證物保存,避免類此事件再次發生。 管考建議:結案。 臺鐵局已增訂「重大事故證物保存通報表」,由各證物負責保全單位執行適宜之保全措施,應可避免類此事件再次發生。 |
最後異動時間
112-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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