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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TSB-RSR-24-06-006


資料發布日期 113-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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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名稱 1120510臺中捷運公司列車豐樂公園站撞及外物事故
改善建議編號 TTSB-RSR-24-06-006
受建議單位 臺中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改善建議狀態 結案
改善建議內容

重新檢視緊急停車相關設備與規範及行車事故應變規定,包括:(1)評估設置車站緊急停車按鈕(2)建立簡短之緊急停車通訊用語(3)明確規範緊急停車決策之授權,以利人員於緊急狀況時立即執行緊急停車動作(4)明訂事故後列車巡檢程序,以利確認是否有人員受困或外物掉落於車底。

分項執行計畫

分項執行計畫 設置車站緊急停車按鈕計畫
主(協)辦單位 臺中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管考狀態
已結案
臺中捷運公司已於112年10月13日完成全線18個車站緊急停車按鈕之增設及啟用,已達本項改善建議目的,建議本項解除列管。
結案日期 113年10月28日
具體工作內容01

113/7/11中捷安字第1130003299號

一、112年6月進行緊急停車按鈕線路研析測試及材料訂製採購。
二、112年8月29日修正行控中心工作說明書,新增月台緊急停車按鈕作動處理作業,並完成人員訓練。
三、112年8月31日修正站務工作說明書,新增緊急停車按鈕作動處理作業,並完成人員訓練。
四、112年9月2日完成車站緊急停車按鈕演練。
五、112年9月6日市政府站月台率先完成安裝啟用。
六、112年10月13日完成全線18個車站緊急停車按鈕增設及啟用。

分項執行計畫 修正緊急停車通訊用語
主(協)辦單位 臺中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管考狀態
已結案
臺中捷運公司已於112年5月18日修正站務工作說明書,規範遇人員於緊急狀況時之簡式通訊用語,已達本項改善建議目的,建議本項解除列管。
結案日期 113年10月28日
具體工作內容01

113/7/11中捷安字第1130003299號

112年5月18日修正站務工作說明書,規範遇緊急狀況時之簡式通訊用語,並完成訓練及演練。

分項執行計畫 修正緊急停車決策之授權
主(協)辦單位 臺中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管考狀態
已結案
臺中捷運公司已於112年5月18日修正站務工作說明書,規範人員遇緊急情事時,應優先阻止列車出發後再回報行控中心等程序,已達本項改善建議目的,建議本項解除列管。
結案日期 113年10月28日
具體工作內容01

113/7/11中捷安字第1130003299號

112年5月18日修正站務工作說明書,規範若車站人員發現影響行車運轉、人員安全等緊急情事,停靠月台列車須立即暫停發車,應立即優先阻止列車出發後再回報行控中心,並完成訓練及演練。

分項執行計畫 修正事故後列車巡檢程序
主(協)辦單位 臺中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管考狀態
已結案
臺中捷運公司於112年5月26日修正行控中心工作說明書,同年6月9日修正站務工作說明書,增加列車因異常事件導致車廂非屬完整狀態時,相關人員於軌道區巡檢內容及執行方式,已達本項改善建議目的,建議本項解除列管。
結案日期 113年10月28日
具體工作內容01

113/7/11中捷安字第1130003299號

一、112年5月26日修正行控中心工作說明書,下軌道疏散處理作業,新增列車車廂非屬完整狀態時,軌道區巡檢內容及執行方式,以確認事故列車下空間有無人員受困,旅客已確實安全疏散,並完成人員訓練。
二、112年6月9日修正站務工作說明書,下軌道疏散處理作業,若異常事件致列車車廂非屬完整狀態,如車門破損或開啟、車窗破損、車廂分離等,執行下軌道疏散時分兩階段進行車體周遭及軌區巡視,以確認事故車下空間有無人員受困或外物掉落,並完成訓練及演練。

最後異動時間 113-10-30
點閱次數 59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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