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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TSB-MSR-20-09-001


資料發布日期 109-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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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名稱 1090310文正財3漁船安平漁港外海船員落海罹難事故
改善建議編號 TTSB-MSR-20-09-001
受建議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
改善建議狀態 結案
改善建議內容

宣導國籍漁船於海上甲板作業時,船員應採取適當防範措施或穿著救生衣,以避免人員落海死亡或失蹤情形。

回覆往來紀錄

109/12/30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以email回復:

  1. 已邀請相關漁業團體、交通部航港局及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就救生衣安全性、舒適性進行測試,惟交通部航港局及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均未派員參加。後續將宣導漁船船員於甲板作業時,應穿著救生衣,並推廣漁船船員改穿著較輕便舒適之充氣式救生衣。
  2. 已請交通部航港局落實船舶檢查,漁船應配置符合規範之救生衣。另為避免漁船會以互相借用救生衣方式,以通過船舶檢查,建議該局推動救生衣實名制,於救生衣標示漁船名稱,以避免漁船雖通過船舶檢查配有救生衣,實際卻未配置之情形發生。
  3. 已請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辦理漁船勞動檢查,輔導船主落實「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234條規範,對於水上作業勞工有落水之虞時,船主應要求勞工穿著救生衣及配置相關救生設備。

 

運安會意見:建議列管。

使用救生衣並非防止人員落海之唯一措施。

擬請漁業署重新檢視防範措施並加強宣導,如邀集專家學者共同研討防範方式。

 

 

111/03/03漁二字第1111251499號

1.110年5月12日邀集交通部航港局、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專家學者及漁民於基隆召開「增進漁船船員海上作業安全座談會」,現場並實際登漁船進行訪視,獲共識如下:
(1)在事前預防部分,因漁船空間有限,在船舷邊如廁落海風險較高,建議加強安全宣導及增加安全措施,教育船員熟悉救生衣、救生圈、救生筏等救生設備之操作。
(2)事後增加救援部分,漁船(筏)較易受到惡劣海況影響作業及航行安全,將宣導船員作業時能穿著符合船舶設備規則規範之救生衣,落海後才能增加被救援的時間與機會。
2.110年12月24日召開「強化漁船船員海上作業安全會議」,決議請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及本署重新盤點各自職掌之法規,評估於現有法規條文中,將漁船船員應著救生衣之內容納入,完備法規內容,以提高漁船船員穿著救生衣之意願,並利後續爭取經費。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111年1月19日回覆,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4條已明定,對於水上作業勞工有落水之虞時,雇主應使勞工穿著救生衣,該署均將其列為漁船勞工作業安全專案檢查及宣導重點,督促雇主落實前述規定,以保障漁船勞工作業安全。
3.委託財團法人臺灣海洋保育與漁業永續基金會編撰「漁船職業安全衛生工作手冊」及「漁船職業安全衛生工作守則」,均含四國語言版本,已將電子檔提供直轄市、縣市政府印製向漁民宣導,並編印於漁船船員訓練學員手冊,船員可隨時掃描QR-code進行閱讀。
4.委託財團法人臺灣海洋保育與漁業永續基金會辦理「漁船職業安全衛生教育」20場次宣導說明會,計有363位漁船主(長)參與。
5.辦理4場次漁船(員)動員組訓宣導,課程中安排交通部航港局進行漁船工作及安全防護常識宣導,參加人數約280人。
6.委託財團法人臺灣海洋保育與漁業永續基金會輔導漁船主辦理職業安全衛生工作守則備查,共計輔導100艘漁船檢送勞檢機關核備。
7.委託財團法人臺灣海洋保育與漁業永續基金會執行充氣式救生衣測試與推廣,以評估充氣式救生衣耐用性、維護成本及漁民實際作業上之接受程度,共完成374人次測試,並進行90航次海上實測,及9場推廣宣導會。目前充氣式救生衣可接受價格為3,000元,可連續穿著時數以1小時為主,建議救生衣應輕量化、穿著方便、價格便宜、方便維護、不能太容易觸發等,提供後續政策規劃參考。

 

運安會意見:建議持續列管。

漁船船員於海上甲板作業時強制穿著救生衣目前尚未入相關業管機關法規,船員因於海上甲板作業時未著救生衣落海死亡案件仍持續存在,本項改善建議持續列管。

 

111/06/24漁二字第1111261301號

1.研擬補助購置充氣式救生衣,推廣作業時著充氣式救生衣:
(1)遠洋:將規範遠洋漁船甲板作業人員應穿著救生衣。
(2)沿近海:因沿近海小型漁船筏配置之作業人數較少,1至2人即可出海作業,遇到惡劣天氣容易發生海難,將以小型漁船筏為優先補助對象。
2.漁業署已於111年4月25日邀集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區漁會召開「補助小型漁船筏購置充氣式救生衣說明會議」,對落實補助及宣導方式進行交流討論。

 

運安會意見:建議持續列管。

理由:

本項具體改善措施農委會漁業署所提之計畫尚在進行中。

 

 

111/12/26農授漁字第1111229671號

1.111年辦理4場次漁船(員)動員組訓宣導,宣導海上甲板作業時,船員應採取適當防範措施或穿著救生衣,參加人數280人。
2.111年與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共同舉辦5場次「漁業職業安全衛生說明會」,宣導海上甲板作業時,船員應採取適當防範措施或穿著救生衣,參加人數300人。
3.111年委託財團法人臺灣海洋保育與漁業永續基金會製作穿著救生衣宣導貼紙,發放漁船黏貼於駕駛臺等顯眼地方。
4.111年7月29日以農授漁字第1111325520號令訂定發布「111年度漁船充氣式救生衣補助作業要點」,協助漁業人購置充氣式救生衣。111年遠洋漁船補助6,171件、沿近海漁船補助323件,共補助6,494件充氣式救生衣。

 

運安會意見:建議持續列管。

理由:
1. 依具體工作內所述權責單位辦理漁船(員)動員組訓宣導及漁業職業安全衛生說明會,製作貼紙加強宣導及補助漁民充氣式救生衣等,以避免人員落海死亡或失蹤情形,然其具體成效缺乏客觀證據供參。
2. 根據111年本會水路事故通報,我國漁船船員於作業中落海罹難仍有14起,未見明顯成效。

 

112/6/20農授漁字第1121261923號

一、訂定穿著救生衣法令規定:
已於「境外僱用非我國籍船員許可及管理辦法」第30條第18款,規定遠洋漁船船上應配置充氣式救生衣,並要求船員於漁船甲板工作時,應穿著充氣式救生衣。
二、補助購置充氣式救生衣:
(一) 農委會於111年7月29日以農授漁字第1111325520號令訂定發布「111年度漁船充氣式救生衣補助作業要點」,協助漁業人購置充氣式救生衣。111年遠洋漁船補助6,171件、沿近海漁船補助323件,共補助6,494件充氣式救生衣。
(二) 農委會於112年2月22日以農授漁字第1121324163號令訂定發布「112年度漁船充氣式救生衣補助作業要點」,112年至5月底,沿近海漁船已登記565件、遠洋漁船已補助201件,持續受理申請中。
三、加強宣導穿著充氣式救生衣
(一) 利用對遠洋漁船境外僱用非我國籍船員勞動檢查時,詢問經營者遠洋漁船上是否有充氣式救生衣,並詢問及宣導教育境外僱用之非我國籍船員,上甲板作業時,須穿著充氣式救生衣。
(二) 已透過相關宣導活動及請相關產業團體向漁民宣導正確及確實穿著救生衣,並利用網路社群進行廣宣。
四、後續精進作為:
農委會已於112年5月30日陳報行政院,擬再修正漁業與人權行動計畫,規劃將遠洋漁船之充氣式救生衣涵蓋率,由目前全船員額之50%,提高至全船員額100%;並規劃增加補助配備個人指位無線電示標(Personal Locator Beacon,PLB),提高落海船員定位尋回獲救率。本項措施待行政院核定後,將據以推動執行。

 

 

運安會意見:建議解除列管。

本分項執行計畫之具體工作內容為補助購置充氣式救生衣與執行宣導作業,漁業署已編定計畫並持續執行,建議解除列管。

 

 

 

 

最後異動時間 112-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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