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12/13交航 (一)字第1109800233號
1.臺灣港務公司將先參照近年各港涉及VTS監控管理之相關案例,彙整各肇因分析、安全課題、窒礙難行或未臻完備之內容,先邀集各港務分公司進行內部討論及研擬「所屬港口VTS管制員作業手冊」修正草案,俟確認內部共識後再邀集航港局、引水人、港勤公司等有關單位,共同召會研商後修正,以完備作業手內容。 2.後續將持續配合航港局港務監理相關法規修正,滾動檢討所屬港口VTS管制員作業手冊之內容及程序。
運安會意見:建議列管。
俟具體工作內容再評估成效。
111/07/11交航(一)字第1119900205號
臺灣港務公司檢視所屬各港VTS管制員手冊,並就各席位權責及分工事項予以明訂,俾供各港管制員遵循執行船舶動態管制作業,相關辦理情形分述如次: 一、 基隆港:VTS管制員作業手冊已於111年5月9日完成修訂,修訂內容包含各席位之分工及管制員執勤作業須知,供VTS管制員實際作業使用。 二、 臺北港:VTS管制員作業手冊已於109年6月22日完成修訂,經檢視後符合現行作業,無需求修正,該手冊明確規定VTS管制員作業情形供管制員遵循使用。 三、 蘇澳港:VTS管制員作業手冊已於111年5月30日完成修訂,修訂內容包含各席位之分工、管制員作業須知、船舶出港報到事宜,供VTS管制員實際作業情形及遵循。 四、 高雄港:VTS管制員作業手冊已於110年6月完成修訂,針對手冊內容包含字樣調整為「服務」以為依據遵循。 五、 花蓮港:VTS管制員作業手冊經檢視後符合現行作業,無需求修正。 六、 臺中港:業依已完成「VTS管制員作業手冊」初步修正草案,另同時參考各港管制員作業手冊一併審視臺中港手冊內容與附件,預計於111年12月編修完畢。
運安會意見:建議持續列管。
理由: 具體工作內容所述之計畫尚在進行中。
112/01/16交航(一)字第第1129800005號
檢視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所屬各港VTS管制員手冊就各席位權責及分工事項予以明訂,俾供各港管制員遵循執行船舶動態管制作業,相關辦理情形分述如次: 1.基隆港:VTS管制員作業手冊於111年5月9日完成修訂,修訂內容包括各席位之分工及管制員執勤作業須知,供VTS管制員實際作業使用。 2.臺北港:臺北港VTS管制員作業手冊業於109年6月22日完成修訂,經檢視後符合現行作業,無需求修正,該手冊明確規定VTS管制員實際作業情形供管制員遵循使用。 3.蘇澳港:蘇澳港VTS管制員作業手冊業於111年5月30日完成修訂,修訂內容包括各席位之分工、管制員作業須知、船舶進出港報到事宜,供VTS管制員實際作業情形及遵循。 4.臺中港:VTS管制員作業手冊業於111年12月完成修訂,修訂內容包括各席位之分工及執勤作業須知等,以供VTS管制員作業遵循。 5.高雄港:於110年6月依現行使用之值勤制度與航管作業規章重新編輯新版VTS管制員作業手冊,以為依據遵循。另針對手冊內容滾動調整字樣為「服務」。 6.花蓮港:於111年底滾動修正拖船調派、繫泊作業要點及研議風力、能見度管制,爰將一併調整「VTS管制員作業手冊」以符實際作業需求,上述管制員手冊預計於112年1月31日辦理完成。
運安會意見:建議持續列管。
理由: 1. 計畫仍在執行中。 2. 俟具體工作內容執行後再評估其成效。
112/7/24交航 (一)字第第1129800196號
檢視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所屬各港VTS管制員手冊就各席位權責及分工事項予以明訂,俾供各港管制員遵循執行船舶動態管制作業,相關辦理情形分述如次: 一、 基隆港:VTS管制員作業手冊於111年5月9日完成修訂,修訂內容包括各席位之分工及管制員執勤作業須知,供VTS管制員實際作業使用。 二、 臺北港:臺北港VTS管制員作業手冊業於109年6月22日完成修訂,經檢視後符合現行作業,無需求修正,該手冊明確規定VTS管制員實際作業情形供管制員遵循使用。 三、 蘇澳港:蘇澳港VTS管制員作業手冊業於111年5月30日完成修訂,修訂內容包括各席位之分工、管制員作業須知、船舶進出港報到事宜,供VTS管制員實際作業情形及遵循。 四、 臺中港:VTS管制員作業手冊業於111年12月完成修訂,修訂內容包括各席位之分工及執勤作業須知等,以供VTS管制員作業遵循。 五、 高雄港:於110年6月依現行使用之值勤制度與航管作業規章重新編輯新版VTS管制員作業手冊,以為依據遵循。另針對手冊內容滾動調整字樣為「服務」。 六、 花蓮港:VTS管制員作業手冊已於112年2月8日完成修訂。
運安會意見:建議解除列管。
具體工作內容已完成,建議解除列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