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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TSB-MSR-22-01-008


資料發布日期 111-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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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名稱 1081206 MIDAS貨船濁水溪口擱淺事故
改善建議編號 TTSB-MSR-22-01-008
受建議單位 交通部航港局
改善建議狀態 結案
改善建議內容

重新檢視船舶海難救護與打撈管理法規,加強外國籍船舶遇險後之應變作為。

回覆往來紀錄

111/4/28日交航(一)字第1119800130號

交通部航港局後續將針對「商港法」第53條航港局應命令船長及船舶所有人採取必要之應變措施一節,研議以「令釋」公告必要措施事項,並配合商港法第67條裁罰,以要求船舶所有人積極辦理,加強外國籍船舶遇險後之應變作為。

運安會意見:建議列管。

理由:等待「商港法」第53條「令釋」公告完成後再評估其具體成效。

 

112/1/16日交航(一)字第1129800005號

交通部航港局已針對「商港法」第53條航港局應命令船長及船舶所有人採取必要之應變措施一節,採「令釋」公告必要措施事項,並配合商港法第67條裁罰,以要求船舶所有人積極辦理,加強外國籍船舶遇險後之應變作為,業以交通部111年9月14日交航(一)字第11198002532號令公告。

 

運安會意見:建議解除列管。

理由:
1. 交通部111年9月14日交航(一)字第11198002532號令,確實符合本項改善建議。
2. 交通部航港局得視個案情形,命船長或船舶 所有人採行一種或數種:
(1) 限期提報船內殘油抽除計畫,計畫內容應包含防止、排除或減輕污染之措施。
(2) 限期提報船上貨物及其他物件或已落海物件之打撈移除計畫。
(3) 限期提報船體及其殘骸移除計畫。
(4) 限期完成交通部航港局審核通過一至三計畫之執行。
(5) 加強船舶及貨物之繫固。

最後異動時間 112-03-31
點閱次數 73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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