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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TSB-MSR-22-04-004


資料發布日期 111-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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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名稱 1081127中遠之星客貨船臺中港碰撞事故
改善建議編號 TTSB-MSR-22-04-004
受建議單位 臺中港引水人辦事處
改善建議狀態 結案
改善建議內容

與交通部航港局協調合作,擬定作業方針改善作業環境,落實引水人於規定離船區結束領航船舶之任務,提供優質引水服務,以達強制引水之目的,確保臺灣國際商港航道及航行安全之宗旨。

回覆往來紀錄

111/7/27  111中引字第008號

已告知同仁以下事項:
1. 依據臺中港進出港指南所述,船舶出港時,引水人引領船舶至主航道,穩定出港航向後離船。即現行船舶一般出港程序,引領至主航道後,完成與船長交接資訊後,經船長同意得離船。
2. 依據臺中港進出港指南所述,船長如需引水人引領船舶至外海時(港口外)應在開航前提出要求,引水人除因夜間或遇風浪惡劣等特殊情況,不得拒絕。船長應於簽單上簽註引水人於港口外離船,以為收費憑證。即經船長透過代理行申請後由引水人判斷當時天候情況是否允許安全離船條件得同意引領至南防波堤外離船。

 

運安會意見:建議列管。

理由:

1.應透過船務代理公開(告)資訊”船長如需引水人引領船舶至外海時(港口外),應在開航前提出申請”之作為,避免船長資訊疏漏。
2. 俟具體工作內容提供客觀證據再評估成效。

 

112/6/30 112中引字第008號

遵照運安會指示臺中港引水人辦事處秉持安全第一之信念,加強注意,努力執行,避免錯誤發生,目前皆達成船安、港安、人安。

 

運安會意見:建議解除列管。

1. 引水人辦事處已修正為非屬政府有關機關(構),本會不再追蹤。
2. 致航港局與港務公司已有相關之改善建議。
3. 綜上,建議解除列管。

最後異動時間 112-09-05
點閱次數 70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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