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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TSB-MSR-22-04-007


資料發布日期 111-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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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名稱 1081127中遠之星客貨船臺中港碰撞事故
改善建議編號 TTSB-MSR-22-04-007
受建議單位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
改善建議狀態 結案
改善建議內容

整體規劃所屬港口VTS管制員席位之明確責任歸屬及分工,真正落實對港內動態船舶之監控,提供船舶動態訊息服務,訂定標準作業程序以符國際商港之標準。

回覆往來紀錄

111/7/5交航字第1115009356號

檢視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所屬各港VTS管制員手冊就各席位權責及分工事項予以明訂,俾供各港管制員遵循執行船舶動態管制作業,相關辦理情形分述如次:
一、基隆港:VTS管制員作業手冊於111年5月9日完成修訂,修訂內容包括各席位之分工及管制員執勤作業須知,供VTS管制員實際作業使用。
二、臺北港:臺北港VTS管制員作業手冊業於109年6月22日完成修訂,經檢視後符合現行作業,無需求修正,該手冊明確規定VTS管制員實際作業情形供管制員遵循使用。
三、蘇澳港:蘇澳港VTS管制員作業手冊業於111年5月30日完成修訂,修訂內容包括各席位之分工、管制員作業須知、船舶進出港報到事宜,供VTS管制員實際作業情形及遵循。
四、高雄港:業於110年6月修訂VTS管制員作業手冊,針對手冊內容包含「監控」字樣調整為「服務」,以為依據遵循
五、花蓮港:「VTS管制員作業手冊」經檢視後符合現行作業,無需求修正。
六、臺中港:業依執行計畫意見 (包含納入席位權責分工事項及提供船舶動態訊息服務)完成「VTS管制員作業手冊」初步修正草案,另同時參考各港管制員作業手冊一併審視臺中港手冊內容與附件,預計於111年7月中旬前完成資料修訂與附件更新;8月中旬前完成內部相關單位意見審查;9月底前完成內部簽核及陳報核備程序,11月底前編修完畢。

 

運安會意見:建議列管。

理由:

1.俟各港口完成VTS管制員席位之明確責任歸屬及分工規定,訂定標準作業程序並確實對港內動態船舶之監控發揮作用,再評估是否解除列管。

 

112/7/24交航(一)字第1129800196號

檢視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所屬各港VTS管制員手冊就各席位權責及分工事項予以明訂,俾供各港管制員遵循執行船舶動態管制作業,相關辦理情形分述如次:
一、基隆港:VTS管制員作業手冊於111年5月9日完成修訂,修訂內容包括各席位之分工及管制員執勤作業須知,供VTS管制員實際作業使用。
二、臺北港:臺北港VTS管制員作業手冊業於109年6月22日完成修訂,經檢視後符合現行作業,無需求修正,該手冊明確規定VTS管制員實際作業情形供管制員遵循使用。
三、蘇澳港:蘇澳港VTS管制員作業手冊業於111年5月30日完成修訂,修訂內容包括各席位之分工、管制員作業須知、船舶進出港報到事宜,供VTS管制員實際作業情形及遵循。
四、臺中港:VTS管制員作業手冊業於111年12月完成修訂,修訂內容包括各席位之分工及執勤作業須知等,以供VTS管制員作業遵循。
五、高雄港:於110年6月依現行使用之值勤制度與航管作業規章重新編輯新版VTS管制員作業手冊,以為依據遵循。另針對手冊內容滾動調整字樣為「服務」。
六、花蓮港:VTS管制員作業手冊已於112年2月8日完成修訂。

 

運安會意見:建議解除列管。

具體工作內容已完成,建議解除列管。

最後異動時間 112-09-05
點閱次數 65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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