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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TSB-MSR-22-06-001


資料發布日期 11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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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名稱 1101021光春發12號漁船與得福6號漁船頂茄萣外海碰撞事故
改善建議編號 TTSB-MSR-22-06-001
受建議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
改善建議狀態 結案
改善建議內容

宣導國籍漁船於海上航行或作業時,應依據國際海上避碰規則顯示正確之燈號與號標,以避免事故發生。

回覆往來紀錄

111/7/11漁二字第1111262697號

持續向漁船宣導於海上航行或作業時,應依據國際海上避碰規則顯示正確之燈號與號標。

 

運安會意見:請重新擬訂具體執行計畫。

1. 應詳列具體工作內容。
2. 宣導具體成效及量化之成果。

 

111/7/22漁二字第1111264060號

1.漁業署已於111年7月11日函請各縣市政府及漁會,加強向漁民宣導於海上航行或作業時,應依據國際海上避碰規則顯示正確之燈號與號標。
2.於111年下半年舉辦4場次宣導講習,宣導漁船海難救護及海上航行作業安全注意事項,加深漁民海上航行安全正確觀念,以減少事故發生。

 

運安會意見:建議列管。

 

112/6/20農授漁字第1121261923號

1. 持續於各漁船船員訓練班別課程中,安排航行當值及瞭望等訓練課程,教導海上航行避碰及相關注意事項。
2. 與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中區職業安全衛生中心共同舉辦1場次宣導講習,宣導漁船海上航行作業安全,注意當值瞭望、航行安全防護及遵循國際海上避碰規則,加深漁民海上航行安全正確觀念,以減少事故發生。

 

運安會意見:建議解除列管。

1. 漁業署已持續辦理航行當值及瞭望等訓練課程,並教導海上航行避碰及相關注意事項。
2. 另漁業署與職安署本年度(112年)已規劃共同舉辦1場次講習,以加深漁民海上航行安全正確觀念。
3. 綜上,建議解除列管。

 

最後異動時間 112-09-05
點閱次數 59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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