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TSB-MSR-22-08-005
事故名稱 | 1090106泰港輪散裝船高雄港碰撞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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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建議編號 | TTSB-MSR-22-08-005 |
受建議單位 | 交通部航港局 |
改善建議狀態 | 結案 |
改善建議內容 |
督導所屬引水人,於領航期間應遵守與駕駛臺資源管理相互合作之原則,於能見度不良情形下,應充分利用船上雷達及相關航儀設備,以確保船舶航行安全。 |
回覆往來紀錄 |
111/11/18交航(一)字第1119800323號 一、航港局業於111年9月6日函請引水人辦事處確實宣導所屬引水人,領航期間應遵守與駕駛臺資源管理相互合作原則,於能見度不良情形下,並充分利用船上雷達及相關航儀設備,做成宣導紀錄存查。
運安會意見:列管。 理由:
113/1/29交航 (一)字第1139800011號 一、航港局業於111年9月6日函請引水人辦事處確實宣導所屬引水人,領航期間應遵守與駕駛臺資源管理相互合作原則,於能見度不良情形下,並充分利用船上雷達及相關航儀設備,做成宣導紀錄存查。
運安會意見:解除列管。 具體工作內容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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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異動時間
113-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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