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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TSB-MSR-22-11-015


資料發布日期 111-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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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名稱 1100603東方德班(OOCL DURBAN)貨櫃船高雄港碰撞事故
改善建議編號 TTSB-MSR-22-11-015
受建議單位 交通部航港局
改善建議狀態 結案
改善建議內容

協調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督促高雄港引水人辦事處建立安全規範,大型船通過70號碼頭轉彎處,應確實安排運用港內適宜拖船協助領航。

回覆往來紀錄

112/02/18交航(一)字第第1129800044號

一、 航港局已於111年11月30日函請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及高雄港引水人辦事處,依據本項運輸安全改善建議「大型船通過70號碼頭轉彎處,應確實安排運用港內適宜拖船協助領航」,請該分公司協助高雄港引水人辦事處,共同建立安全規範供高雄港引水人遵循辦理,以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
二、 港務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已於112年1月12日邀集引水人辦事處、輪船公會、船代公會等單位,召會修訂「高雄港國際商港港勤拖船調派規定」,納入70號碼頭轉彎處拖船相關安排措施,並於112年2月15日函送港務公司(總公司)審核,俟總公司公告後據以實施,倘經公告實施,航港局將要求落實執行,如有違反港內航行規定,將依商港法裁處,俾確保港內航行安全。
三、 航港局為要強化高雄港內船舶航行安全,將督請該局南部航務中心、高雄港引水人辦事處及該港務分公司等相關單位定期召開航安檢討會議,俾持續滾動檢討港內航行規定。

 

運安會意見:列管

理由:
俟具體工作內容執行後再評估其成效。

 

113/01/29交航 (一)字第1139800011號

一、 航港局已於111年11月30日函請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及高雄港引水人辦事處,依據本項運輸安全改善建議「大型船通過70號碼頭轉彎處,應確實安排運用港內適宜拖船協助領航」,請該分公司協助高雄港引水人辦事處,共同建立安全規範供高雄港引水人遵循辦理,以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
二、 港務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已於112年1月12日邀集引水人辦事處、輪船公會、船代公會等單位,召會修訂「高雄港國際商港港勤拖船調派規定」,納入70號碼頭轉彎處拖船相關安排措施,並於112年2月15日函送港務公司審核,俟公告實施後,航港局將要求落實執行,如有違反港內航行規定,將依商港法裁處,俾確保港內航行安全。
三、 航港局為要強化高雄港內船舶航行安全,已督請該局南部航務中心、高雄港引水人辦事處及該港務分公司等相關單位定期召開航安檢討會議持續追蹤。

 

運安會意見:解除列管。

具體工作內容已完成。

最後異動時間 113-03-18
點閱次數 59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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