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TSB-MSR-23-01-005
事故名稱 | 1100805山寶2號雜貨船布袋商港擱淺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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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建議編號 | TTSB-MSR-23-01-005 |
受建議單位 |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 |
改善建議狀態 | 結案 |
改善建議內容 |
在航道水深未能有效維持情況下,並考量進出港管制有關天氣、湧浪及餘裕水深之因素,針對吃水受限或具擱淺風險之船舶,執行進出港管制。 |
回覆往來紀錄 |
本會於112年1月5日發布本案調查報告,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已逾90日法定回復期(112/04/05),本會於112年04月19日運安字第1120001578號洽請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盡速回復。 112/04/20交航(一)字第1129900072號 1. 布袋港航道水域疏浚工程履約期間,承攬廠商須全程派駐作業船機進駐布袋港施作航道水域疏浚,其中主航道優先浚挖並往航道兩側延伸範圍作業之疏濬辦理區域,共包含航道100公尺,航道臨界延伸北側50公尺以及航道臨界延伸南側130公尺。現行承攬廠商同時並參考港區每月水深測量資料,針對平時浚深如有淤淺不足與颱風過後航道有淤積情事時,立即配合重點清淤,上揭執行機制自110年9月辦理迄今運作良好,經每個月水深測量數據顯示,布袋商港航道可維持常態水深符合進出船舶吃水空間,以確保船舶安全航行。
運安會意見:列管。 理由: 1. 隨時保持航道水深足夠,於測深時若發現航道水深不足,立即重點清淤,確保進出港船舶於航道航行安全。
113/01/29交航 (一)字第1139800011號 一、布袋港航道水域疏浚工程履約期間,承攬廠商須全程派駐作業船機進駐布袋港施作航道水域疏浚,其中主航道優先浚挖並往航道兩側延伸範圍作業之疏濬辦理區域,共包含航道100公尺,航道臨界延伸北側50公尺以及航道臨界延伸南側130公尺。現行承攬廠商同時並參考港區每月水深測量資料,針對平時浚深如有淤淺不足與颱風過後航道有淤積情事時,立即配合重點清淤,上揭執行機制自110年9月辦理迄今運作良好,其中112年為執行航道水深即時疏浚作業,累計浚挖數約10.4萬m³,經每個月水深測量數據顯示,布袋商港航道可維持常態水深符合進出船舶吃水空間,以確保船舶安全航行。
運安會意見:解除列管。 具體工作內容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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