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TSB-MSR-23-03-005
事故名稱 | 1111013生漁漁船鵝鑾鼻外海船員落海失蹤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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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建議編號 | TTSB-MSR-23-03-005 |
受建議單位 |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
改善建議狀態 | 結案 |
改善建議內容 |
與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及交通部航港局共同研擬漁船適用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1條參考指引,俾利漁船船主採取必要措施,防範船員落海。 |
分項執行計畫
分項執行計畫 | 共同研擬漁船適用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1條參考指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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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
管考狀態 |
已結案
具體工作內容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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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案日期 | 114年03月17日 |
具體工作內容01 | |
114/1/13勞職安1字第1131401287號 一、辦理漁船勞工作業安全衛生宣導,協助雇主提升漁船勞工職業安全衛生相關知能及強化相關措施,宣導海上甲板作業時,船員應採取適當防範措施或穿著救生衣,113年迄12月底已辦理宣導15場次,參加人數39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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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工作內容02 | |
113/7/16勞職安1字第1131400681號 一、辦理漁船勞工作業安全衛生宣導,協助雇主提升漁船勞工職業安全衛生相關知能及強化相關措施,宣導海上甲板作業時,船員應採取適當防範措施或穿著救生衣,113年預計宣導13場次,迄6月底已辦理宣導1場次,參加人數5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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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工作內容03 | |
112/6/15勞職安1字第1121400106號 一、查該報告第2頁及第3頁所述,事故當日鵝鑾鼻周遭海域海象相當惡劣,事故當時風力7至8級、浪高4至5.5公尺,船員甲於左舷後方聊天,因海象不佳,船舶劇烈搖晃造成船員甲不慎落海,落海時沒有穿著救生衣;本案船員落海原因顯為海象不佳風浪過大,無涉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1條規定,因該規定係規範雇主應保持廠場通道安全狀態之一般性規定,至船舶、漁業或航空等 運安會意見:請重新擬訂具體執行計畫。 1. 本項涉及之有關機關包含漁業署、職安署、與航港局,惟三機關針對研擬漁船適用之職業安全衛生設施相關參考指引部分尚無具體工作內容,建請三機關積極共同協調與研議。
112/10/26勞職安1字第1120112753號 一、辦理漁船勞工作業安全衛生宣導,協助雇主提升漁船勞工職業安全衛生相關知能及強化相關措施,宣導海上甲板作業時,船員應採取適當防範措施或穿著救生衣,112年預計宣導13場次,迄9月底已辦理10場次,參加人數約273人。
管考建議: 列管。 1. 本項亦可由漁業署或航港局訂定特別規定方式辦理,亦請職安署協助之,以共同降低船員落海風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