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TSB-MSR-23-04-009
事故名稱 | 1100801立揆輪貨櫃船與臺港14402號拖船高雄港碰撞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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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建議編號 | TTSB-MSR-23-04-009 |
受建議單位 | 交通部航港局 |
改善建議狀態 | 結案 |
改善建議內容 |
主管機關應落實監管責任,管考引水人領航品質,持續督導引水業務執行成效,修訂引水人督導考核制度,納入引水人退場機制,明定廢止執業證書或停止執業之程序與標準,以提升我國港口航行及靠泊安全。 |
分項執行計畫
分項執行計畫 | 修正「引水人管理規則」作業,並研議納入引水人督導考核制度之規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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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 交通部 航港局 |
管考狀態 |
已結案
具體工作內容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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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案日期 | 114年03月17日 |
具體工作內容01 | |
114/1/9交航 (一)字第1139800419號 為提升我國港口領航安全,航港局已於113年 12月18日完成「引水人管理規則」修正並發布實施,已於第40條規定納入引水人督導考核制度、第42條規定納入停止執業之相關程序與標準包括須參加16小時訓練課程及操船模擬試驗並將合格證明文件送航政機關核定,於復業後限制領航船舶之總噸位等相關規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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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工作內容02 | |
113/7/31交航 (一)字第1139800238號 為提升我國港口領航安全,航港局刻正辦理「引水人管理規則」修正作業,研議納入引水人督導考核制度之規範(包含訂定廢止引水人執業證書或停止執業之程序與標準等),該修正草案已於 113年7月1日預告期滿,並於113年7月5日陳報本部審議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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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工作內容03 | |
112/07/5交航(一)字第1129800172號 為提升我國港口領航安全,航港局刻正辦理「引水人管理規則」修正作業,研議納入引水人督導考核制度之規範(包含訂定廢止引水人執業證書或停止執業之程序與標準等),航港局已於112年4月7日及112 年6月6日辦理修正草案研商會議,後續將依建議再行修正,俟達成共識後,據以辦理法制修正程序。
運安會意見:建議列管。 理由:待引水人管理規則修正作業,內容包含引水人督導考核制度,納入引水人退場機制,明定廢止執業證書或停止執業之程序及標準等,完成後解除列管。 |
最後異動時間
114-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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