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TSB-MSR-23-05-009
事故名稱 | 1110710詔維(FEDERAL SW)散貨船和平港碰撞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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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建議編號 | TTSB-MSR-23-05-009 |
受建議單位 | 交通部航港局 |
改善建議狀態 | 分項執行計畫列管中 |
改善建議內容 |
督導和平港引水人辦事處辦理人員晉用規劃,以及檢討其他港引水人支援加註之相關規範及實質成效,督導支援引水人確實熟悉各港口環境,發揮支援功能。 |
分項執行計畫
分項執行計畫 | 修正引水法納入引水人人員晉用規劃及引水人支援加註機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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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 交通部 航港局 |
管考狀態 |
列管中
具體工作內容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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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列管條件 | 俟航港局完成引水法修正相關作業並提供佐證資料後,解除列管 |
預計結案日期 | 115年3月15日 |
具體工作內容01 | |
114/1/9交航 (一)字第1139800419號 一、有關引水人派赴他港支援加註機制,目前係依據「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引水人考試規則第15條」規定辦理,經本部核准派赴其他引水區域港口見習港灣水道修濬或領航業務成績優良者,得申請加註諳習該港或該段引水區域,並由本部函轉考選部報請考試院於其考試及格證書上加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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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工作內容02 | |
113/7/31交航 (一)字第1139800238號 一、有關引水人派赴他港支援加註機制,目前係依據「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引水人考試規則第15條」規定辦理,經本部核准派赴其他引水區域港口見習港灣水道修濬或領航業務成績優良者,得申請加註諳習該港或該段引水區域,並由本部函轉考選部報請考試院於其考試及格證書上加註之。 二、航港局為強化引水人支援加註機制,刻正研擬引水法修正草案,將派赴支援加註機制納入引水法修正範圍,並將再強化派赴訓練及考核機制,以督導支援引水人確實熟悉各港口環境,發揮支援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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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工作內容03 | |
112/8/2交航(一)字第1129800213號 一、 有關引水人派赴他港支援加註機制,目前係依據「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引水人考試規則第15條」規定辦理,經本部核准派赴其他引水區域港口見習港灣水道修濬或領航業務成績優良者,得申請加註諳習該港或該段引水區域,並由本部函轉考選部報請考試院於其考試及格證書上加註之。
運安會意見:建議列管。 待航港局完成引水法修正相關作業並提供佐證資料後,解除列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