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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TSB-MSR-23-05-018


資料發布日期 112-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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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名稱 1111230金利昇1號漁船鵝鑾鼻外海人員傷亡事故
改善建議編號 TTSB-MSR-23-05-018
受建議單位 農業委員會漁業署
改善建議狀態 結案
改善建議內容

加強宣導國籍漁船與漁筏於海上甲板作業時,船員應採取適當防範措施或穿著救生衣,以避免人員落海死亡或失蹤情形。

回覆往來紀錄

112/6/6農授漁字第1121260434C號

一、訂定穿著救生衣法令規定:
已於「境外僱用非我國籍船員許可及管理辦法」第30條第18款,規定遠洋漁船船上應配置充氣式救生衣,並要求船員於漁船甲板工作時,應穿著充氣式救生衣。
二、補助購置充氣式救生衣:
(一) 農委會於111年7月29日以農授漁字第1111325520號令訂定發布「111年度漁船充氣式救生衣補助作業要點」,協助漁業人購置充氣式救生衣。111年遠洋漁船補助6,171件、沿近海漁船補助323件,共補助6,494件充氣式救生衣。
(二) 農委會於112年2月22日以農授漁字第1121324163號令訂定發布「112年度漁船充氣式救生衣補助作業要點」,112年至5月底,沿近海漁船已登記565件、遠洋漁船已補助201件,持續受理申請中。
三、加強抽查及宣導穿著充氣式救生衣
(一) 農委會漁業署將與縣市政府合作不定期至漁港進行抽查,有規避、妨礙或拒絕抽查,或經抽查未依規定穿著充氣式救生衣,經限期改正而逾期未改正者,可請漁業人繳回補助款。
(二) 利用對遠洋漁船境外僱用非我國籍船員勞動檢查時,詢問經營者遠洋漁船上是否有充氣式救生衣,並詢問及宣導教育境外僱用之非我國籍船員,上甲板作業時,須穿著充氣式救生衣。
(三) 已透過相關宣導活動及請相關產業團體向漁民宣導正確及確實穿著救生衣,並利用網路社群進行廣宣。
三、後續精進作為:
農委會已於112年5月30日陳報行政院,擬再修正漁業與人權行動計畫,規劃將遠洋漁船之充氣式救生衣涵蓋率,由目前全船員額之50%,提高至全船員額100%;並規劃增加補助配備個人指位無線電示標(Personal Locator Beacon,PLB),提高落海船員定位尋回獲救率。本項措施待行政院核定後,將據以推動執行。

 

運安會意見:建議結案。

本分項執行計畫之具體工作內容為補助購置充氣式救生衣與每年執行宣導作業,漁業署已編定計畫並持續執行,建議予以結案。

最後異動時間 112-08-30
點閱次數 27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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