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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TSB-MSR-23-09-001


資料發布日期 112-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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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名稱 1110221曉洋輪貨櫃船臺中港引水人落海罹難事故
改善建議編號 TTSB-MSR-23-09-001
受建議單位 交通部航港局
改善建議狀態 分項執行計畫列管中
改善建議內容

參考IMO A.960(23)號決議文,依臺中港港埠設施與水文條件,適時檢討改善臺中港進港貨船引水登輪區位置。

分項執行計畫

分項執行計畫 協助臺灣港務公司檢討臺中港現行航行指南訂定分級登輪位置
主(協)辦單位 交通部航港局
管考狀態
列管中
具體工作內容尚未完成
解除列管條件 俟交通部完成強制引水區公告後,航港局彙集臺中港6個月之引水人登、離輪區及引水業務虛驚事件報告並完成分級登輪執行情形與風險檢視後解除列管。
預計結案日期 114年3月15日
具體工作內容01

113/4/29航安字第1132010832號

一、 交通部航港局111年4月12日已邀集臺中港相關單位強化港區領航安全,並請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港務公司)臺中港務分公司持續滾動檢討「臺中港船舶交通服務指南」規範。港務公司業於111年6月24日函頒該航行指南,查該指南已律定一般貨輪及LNG貨輪之引水人登輪位置,引水人得視船舶種類及操縱性、海氣象因素等情形適當調整。
二、 交通部航港局112年6月7日為保障臺中港進出港船舶領航安全,已再函請中部地區船務代理業者轉知所營運/代理船舶應確實依「臺中港船舶交通服務指南」相關規定辦理,並加強宣導前述涉及船長與引水人領航注意事項等規定。
三、 有關前揭指南規範「引水人得視船舶種類及操縱性、海氣象因素等情形適當調整」部分,航港局已於112年12月12日召開「研商強制引水及登離輪區域討論會議」,並由該局中部航務中心已於112年12月20日邀集轄區引水人辦事處、臺中港務分公司、臺中港航商及船代相關公會重新檢討臺中強制引水範圍及登、離輪區,後續預計113年1月底前就臺中港之檢討情形邀集運安會、上開利害關係人等相關單位確認,俟獲有共識後依法報請交通部辦理公告作業,並請港務公司同步修訂指南,以進一步明確強制引水範圍暨其登、離輪區域。
四、 本局業於113年1月30月邀集內政部、海軍大氣海洋局、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中華民國輪船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台灣省引水人聯合辦事處等單位,召開「各強制引水範圍暨其登離輪區域研商會議」,於兼顧進出港船舶航行安全及引水人領航安全之下,研商達成共識;已於113年3月19日將我國國際商港包括臺中港、工業專用港強制引水區域報請交通部辦理依法制作業程序辦理預告, 其中臺中港部分已訂定「強制引水區範圍」、「登輪區範圍 (分LNG船及LNG船除外」、「離輪區範圍(另訂有特殊天候離輪區)」,惟交通部113年4月24日函請本局依該部意見檢討修正各港強制引水區域資料後再行陳報。
五、 後續俟完成檢討並公告後再彙整6個月之引水人登、離輪區位及引水業務虛驚事件報告,以檢視分級登輪執行情形與風險。

最後異動時間 113-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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