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TSB-MSR-23-09-002
| 事故名稱 | 1110221曉洋輪貨櫃船臺中港引水人落海罹難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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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善建議編號 | TTSB-MSR-23-09-002 |
| 受建議單位 | 交通部航港局 |
| 改善建議狀態 | 解除列管 |
| 改善建議內容 |
檢討國際商港引水船設備並與國際接軌,考量各港地緣關係及天候狀況而建置該港適用引水船,確保引水人登離輪安全,以達強制引水確保臺灣國際商港航道及航行安全之宗旨。 |
分項執行計畫
| 分項執行計畫 | 訂定引水人事故緊急救援演練作業、檢討引水船緊急救難設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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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協)辦單位 | 交通部航港局 |
| 管考狀態 |
已結案
具體工作內容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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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結案日期 | 113年06月11日 |
| 具體工作內容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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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1/27交航 (一)字第1129830035號 一、 為提升引水人引航作業安全,交通部航港局已於112年7月19日令頒「交通部航港局辦理引水人領航事故緊急應變演練作業要點」,自112年起每年由所屬航務中心各舉辦至少1場演練,並就每年檢討成果持續檢討改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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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項執行計畫 | 制定引水船規格及設備規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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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協)辦單位 | 交通部航港局 |
| 管考狀態 |
已結案
航港局已發布「新造載運引水人船舶規格指引」,解除列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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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結案日期 | 115年10月14日 |
| 具體工作內容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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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7/9交航 (一)字第1159800181號 一、事故發生後,航港局為及時強化引水人事故緊急應變能力與航行安全,已於112年2月3日及112年9月1日召開2次會議,通函要求各港引水(交通)船經營單位須依限配置彎鉤長桿、攀爬網(梯)、保暖毯及AED等基本安全設備;另於112年7月19日令頒「交通部航港局辦理引水人領航事故緊急應變演練作業要點」,自112年起每年由所屬航務中心各舉辦至少1場演練,至今共計辦理12場,並每年提交相關檢討報告持續改善。 二、現行載運引水人船舶34艘均已完成改善: 航港局已於114年8月18日公告,要求相關業者依「立即改善」項目辦理改善作業;各航務中心並於114年9月15日前完成全面審視及盤點,確認載運引水人船舶所需「立即改善」項目。 為確保船舶於改善期限內完成複查作業,航港局於114年12月31日召開「立即改善」項目複檢情形會議,並於115年1月2日逐一函知未完成改善之船舶業者,要求於115年1月16日前完成複查。經複查結果,全臺載運引水人船舶34艘均已於115年1月19日完成改善作業。 三、航港局已委外蒐整國內外相關規範與作法,研擬引水船規格指引草案,與利害關係人充分開會討論後已有共識,並於115年3月20日發布「新造載運引水人船舶規格指引」。 四、綜上,本項已完成,建請解除列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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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體工作內容0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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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12月31日交航(一)字第114980039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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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體工作內容0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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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7/11交航 (一)字第114980022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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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體工作內容0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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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1/9交航 (一)字第1139800419號 一、航港局為檢討引水人事故緊急救援工作,已於112年2月3日召開訂定演練作業要點會議,會議已確認各港引水人救生衣配備情形,並提醒引水人執行領航工作時,務必正確穿著救生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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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體工作內容0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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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1/27交航 (一)字第1129830035號 一、有關引水船規格及設備規則,交通部航港局已納入引水法修正草案,訂定由航政機關制定其規範之權限。引水法修正草案業已於112年12月31日前召開4次外部研商會議,航港局將持續召開會議凝聚各單位修正意見共識,俟修正草案達成共識後,接續辦理修法行政程序,並將據以制定相關子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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