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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TSB-MSR-23-09-005


資料發布日期 112-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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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名稱 1110221曉洋輪貨櫃船臺中港引水人落海罹難事故
改善建議編號 TTSB-MSR-23-09-005
受建議單位 交通部航港局
改善建議狀態 分項執行計畫列管中
改善建議內容

評估提昇我國引水人體格檢查制度與配套措施,至少包括:
 強化引水人體格檢查相關標準,提供指引說明各項檢查重點,及評估流程供檢驗醫師依循,以確保體格檢查結果之一致性。
 提昇引水人體格檢查內容詳盡程度,確保其健康狀況足以勝任工作,以維護自身與船舶進出港口安全。

分項執行計畫

分項執行計畫 制定引水人體格檢查規定及標準
主(協)辦單位 交通部航港局
管考狀態
列管中
具體工作內容尚未完成。
解除列管條件 俟航港局完成引水人體格檢查規定及標準訂定後解除列管。
預計結案日期 115年3月15日
具體工作內容01

114/7/11交航 (一)字第1149800227號

  1. 為強化引水人執業期間之健康管理,引水人管理規則已於113年12月18日修正發布,第12條明定引水人申請或換發執業證書時,須檢附3個月內公立或教學醫院體檢合格證明。航港局已於引水法修正草案納入定期體格檢查及重大傷病後得要求額外體檢等規定,並授權航政機關訂定檢查項目與標準,相關細節將於引水人管理規則中規範;目前引水法修正草案已辦理7次外部研商會議,預計於114年下半年完成共識凝聚並報本部審議。
  2. 有關引水人體格檢查相關標準,航港局已委外蒐集並整理相關國際規範及國內各類似行業體檢標準等內容,引水人體格檢查規定及標準已於114年6月2日完成審查,將持續與相關利害關係人進行滾動檢討修訂,以利未來要求引水人遵守相關規定。
具體工作內容02

114/1/9交航 (一)字第1139800419號

一、有關引水人執業期間體格檢查規範,交通部航港局已納入引水法修正草案,訂定引水人定期體格檢查及有重大傷病或經手術治療者,航政機關得要求其額外體檢等規定,並訂定航政機關制定引水人體格檢查項目及標準之權限,後續將於引水人管理規則制定相關細部規定。
二、引水法修正草案已召開5次外部研商會議,航港局內部刻持續逐條討論,預計114年第1季召開第6次外部會議凝聚各單位修正意見共識,俟全法修正草案達成共識後,預計114年第2季辦理報部審議,並將據以制定相關子法。

 

具體工作內容03

112/11/27交航 (一)字第1129830035號

一、有關引水人執業期間體格檢查規範,交通部航港局已納入引水法修正草案,訂定引水人定期體格檢查及有重大傷病或經手術治療者,航政機關得要求其額外體檢等規定,並訂定航政機關制定引水人體格檢查項目及標準之權限,後續將於引水人管理規則制定相關細部規定。
二、引水法修正草案業已召開4次外部研商會議,航港局將持續召開會議凝聚各單位修正意見共識,俟全法修正草案達成共識後,接續辦理引水法修正行政程序,並將據以制定相關子法。預計113年12月31日完成相關子法修訂之研商作業。

最後異動時間 114-03-18
點閱次數 85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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