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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TSB-MSR-23-09-006


資料發布日期 112-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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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名稱 1110221曉洋輪貨櫃船臺中港引水人落海罹難事故
改善建議編號 TTSB-MSR-23-09-006
受建議單位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
改善建議狀態 結案
改善建議內容

檢討轄下各港務分公司之災害防救業務計畫內容,確保VTS管制員及監控中心值班人員具備應有的能力應處各式災害。

分項執行計畫

分項執行計畫 檢討災害防救業務計畫並強化VTS人員緊急應變訓練
主(協)辦單位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
管考狀態
已結案
具體工作內容已完成
結案日期 113年06月11日
具體工作內容01

113/4/29航安字第1132010832號

一、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港務公司)業依據商港法第41條及災害防救法第19條規定,擬訂「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災害防救業務計畫」,並依災害防救法施行細則第7條規定,檢討災害防救業務計畫,經辦理檢討作業後,交通部業於112年2月9日核定該計畫修正版,針對海難事故應變,港務公司已於該計畫內制定「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商港區域內海難事故應變處置作業程序」,訂有VTS人員以AIS廣播通報鄰近航行船隻避讓或停止作業,監控中心人員蒐集查證海難災情,並依通報規定通報相關單位。
二、港務公司(各分公司)依照IALA V-103之規定,辦理VTS人員教育訓練課程,各分公司並於112年度加強發生緊急情況時之法規面、應急計畫、優先順序及回應情況納入訓練,未來亦將持續辦理,辦理情形如下:
(一)基隆分公司:業於112年5月25及26日完成辦理VTS人員教育訓練,其中包含緊急應變之訓練課程(基隆港進出港操船實務 )。113年度將於5月23、24日辦理VTS人員教育訓練。
(二)臺中分公司:業於112年8月17日及10月19日完成辦理VTS人員教育訓練,其中包含緊急應變之訓練課程標準海事通訊語彙分組演練。113年度預計於9月份辦理VTS人員教育訓練。
(三)高雄分公司:業於112年3月30、31日、9月 20及21日完成辦理VTS人員教育訓練,其中包含緊急應變之訓練課程本港法規及應變程序。113年度上半年度之訓練預計於5月底前辦理,下半年度之訓練預計於7月底前辦理。
(四)花蓮分公司:業於112年4月21日完成辦理 VTS人員教育訓練,另於112年3月22日辦理災害防救業務緊急通報教育訓練。113年度預計5月底前辦理 VTS人員教育訓練。
三、港務公司所轄各商港VTS及監控中心亦會配合或參加外部單位如交通部航港局各航務中心 辦理之相關災害防救演練(如引水人領航事故緊急應變演練),透過實際參與演練增進災害事件應處能力,各港辦理情形如下:
(一)基隆分公司:業於112年10月18日參與交通部航港局北部航務中心辦理之「基隆港112年度辦理引水人領航事故緊急應變演練」。
(二)臺中分公司:業於112年9月15日參與航港局中部航務中心辦理之112年引水人領航事故緊急應變暨金門快輪自主演練。
(三)高雄分公司:交通部航港局南部航務中心於112年10月23日辦理「高雄港112年度引水人落海緊急應變實兵演練」,邀集內政部警政署高雄港務消防隊、高雄港引水人辦事處及交通船業者共同參與。112年度實兵演練係以人員「求生」、「救生」為著重要點,通報VTS及各單位參與為次之,故本次暫無高雄分公司演練角色,如本(113)年該航務中心續辦理類似演練,高雄分公司將積極配合參與通報角色參與演練,以完善整體應變通報程序。
(四)花蓮分公司:於112年10月18日派員參與和平工業區專用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辦理之「112年度和平工業專用港引水人領航事故緊急應變演練」。

最後異動時間 113-06-11
點閱次數 40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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