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TSB-MSR-23-09-012
事故名稱 | 1111209 KOOMBANA BAY散裝船高雄港碰撞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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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建議編號 | TTSB-MSR-23-09-012 |
受建議單位 | 交通部航港局 |
改善建議狀態 | 結案 |
改善建議內容 |
為確保臺灣國際商港港內交通安全,監督各港引水辦事處,落實引水人於強制引水區內全程執行引航船舶之任務,以達強制引水之目的。 |
分項執行計畫
分項執行計畫 | 落實督導引水人於強制引水區內全程執行領航作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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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 交通部航港局 |
管考狀態 |
已結案
具體工作內容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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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案日期 | 114年09月18日 |
具體工作內容01 | |
114/7/11交航 (一)字第1149800227號 一、「引水人管理規則」已於第34條增訂領航程序注意事項,規範引水人領航船舶進港時於登輪區登輪,領航船舶離港時於離輪區離輪,並於113年12月18日修訂發布;於引水人管理規則修正前,航港局已函請各港引水人辦事處依領航程序注意事項規範引水人勤前、登輪前、領航及離輪之相關事項,亦已於每月港區航行安全會議及每季海事精進檢討會議向各港引水辦加強宣導,並搭配辦理引水人領航業務查核及年度督導考核要求引水人落實安全領航工作。 二、公告強制引水港之強制引水範圍、登輪區及離輪區,並請引水人完成登輪及規劃離輪時通報VTS註記,以掌握及查核引水人登、離輪位置: (一)公告強制引水範圍、登輪區及離輪區,已於114年5月23日訂定發布各港強制引水範圍暨其登離輪區域,並已於114年5月28日函請港務公司修正各國際商港船舶交通服務作業指南,納入「強制引水範圍暨其登離輪區域」所訂之引水人登離輪相關規範,以確保引航作業及進出港船舶安全。 (二)為掌握引水人實際登、離輪位置,已請引水人於領航進港船舶,抵達被領航船舶駕駛台時通報各港VTS,另於領航離港船舶,於離開被領航船舶駕駛台時通報各港VTS,由各港VTS註記登、離輪時間及船位,倘有發現引水人於登、離輪區以外區域登、離船舶時,由各港VTS將相關資料送航港局轄管航務中心查處,各航務中心將查明及檢討原因,就非屬正當理由者依法議處。 三、綜上,本項已完成,建請解除列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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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工作內容02 | |
114/1/9交航 (一)字第1139800419號 一、「引水人管理規則」已於第34條增訂領航程序注意事項,規範引水人領航船舶進港時於登輪區登輪,領航船舶離港時於離輪區離輪,並於113年12月18日修訂發布於引水人管理規則修正前,航港局已函請各港引水人辦事處依領航程序注意事項規範引水人勤前、登輪前、領航及離輪之相關事項,亦已於每月港區航行安全會議及每季海事精進檢討會議向各港引水辦加強宣導,並搭配辦理引水人領航業務查核及年度督導考核要求引水人落實安全領航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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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工作內容03 | |
113/1/29航安字第1132010154號 一、「引水人管理規則」增訂領航程序注意事項,規範引水人領航船舶進港時於登輪區登輪,領航船舶離港時於離輪區離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