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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TSB-MSR-23-12-001


資料發布日期 113-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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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名稱 1111113 新海研1號海洋研究船於菲律賓呂宋島西方約50浬處失去動力
改善建議編號 TTSB-MSR-23-12-001
受建議單位 國立臺灣大學
改善建議狀態 結案
改善建議內容

船上輪機部門最高管理職應確實監管,對於機艙所有警報,當值輪機員未處理或無法處理時,須及時監控並作出適當的應急處置,以符合安全管理系統手冊之內容。

分項執行計畫

分項執行計畫 修訂安全管理系統手冊,增加機艙警報處理程序,及船員宣導與教育訓練
主(協)辦單位 國立臺灣大學
管考狀態
已結案
具體工作內容已完成。
結案日期 113年05月03日
具體工作內容01

113/3/12校理字第1130018915號

一、 編修完善安全管理系統手冊OR1P-07-02航行及在港當值安全操作程序,增訂機艙警報處理程序及新海研1號警報處理流程圖並提供張貼。增訂內容簡述如下:
OR1P-07-02之3.10機艙警報處理程序包括:
(一) 當警報觸發時當值輪機員應立即查看警報項目。
(二) 故障排除。
(三) 當無法進行故障排除或特殊情況時之通報與紀錄。
(四) 電力系統及重要裝備警處理結果填寫至輪機日誌。
(五) 未經許可不得執行強制鎖警報動作。
(六) 除非特殊狀況不得關閉警報系統。
(七) 當船端無法進行故障排除時,請求岸端支援。
(八) 新海研1號警報處理流程圖。
二、 辦理船員教育訓練:輪機部於113年2月23日舉辦航行及在港當值安全操作程序加強訓練,參加人員計輪機長、大管輪、二管輪、三管輪、電機師各1名、機匠2名共7人,宣導及訓練內容包括:
(一)配合TTSB-MSR-23-12-001 南海失去動力案,運安會調查事項:船上輪機部門最高管理職應確實監管,對於機艙所有警報,當值輪機員未處理或無法處理時,須及時監控並作出適當的應急處置,以符合安全管理系統手冊之內容,進行加強教育訓練。
(二)宣導新修之「安全管理系統手冊OR1P-07-02航行及在港當值安全操作程序」,提供警報處理SOP流程圖。
(三)會後請部門主管張貼周知警報處理SOP流程圖。
(四)重點摘要宣導:
1.未經輪機長允許勿執行強制關閉警報動作。
2.當船端無法對警報進行故障排除時,應立即回報船務室請求岸端支援。
3.重要設施警報處理結果由當值管輪負責填寫至輪機日誌,並由輪機長查閱後簽章。
三、 重要設備警報處理紀錄於輪機日誌上並由船上輪機部門最高管理職審閱。

 

 

最後異動時間 113-05-08
點閱次數 22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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