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TSB-MSR-24-12-002
事故名稱 | 1121125進安海豹娛樂漁業漁船與平安輪拖帶之運輸駁船於安平漁港外海碰撞人員落海失蹤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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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建議編號 | TTSB-MSR-24-12-002 |
受建議單位 | 交通部航港局 |
改善建議狀態 | 結案 |
改善建議內容 |
盤點我國無人值守運輸駁船使用太陽能航行燈之議題,強化航行燈應符合國際海上避碰規則公約(International Regulations for Preventing Collisions at Sea, COLREGs)之檢驗程序。此類船舶所裝設燈號應由航政機關或交通部認可之驗船機構檢查通過後,始得於航行中使用。 |
分項執行計畫
分項執行計畫 | 落實航行燈應符合國際海上避碰規則公約之檢驗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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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 交通部航港局 |
管考狀態 |
已結案
具體工作內容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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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案日期 | 114年06月02日 |
具體工作內容01 | |
114/3/14交航(一)字第1149800101號 一、 依據「船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船舶檢查範圍包含船舶設備,其依據「船舶設備規則」第6條第3款規定包含燈號等設備,有關燈號裝設之規定係依據1972年國際海上避碰規則公約(下稱避碰規則)中譯文,該規則業奉行政院65年1月28日臺65交字第0812號令核定,交通部65年2月18日交航(65)字第01404號令頒發該中譯文及英文合訂本在案,爰船舶應符合上開相關規定。 |
最後異動時間
114-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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