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TSB-MSR-25-10-018
| 事故名稱 | 1131031鈺洲啟航輪於野柳岸際擱淺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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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善建議編號 | TTSB-MSR-25-10-018 |
| 受建議單位 | 交通部航港局 |
| 改善建議狀態 | 解除列管 |
| 改善建議內容 |
依據災害防救法及其相關規定,於臺灣北部海域建立大型拖救船舶能量,提升緊急應變效能。 |
分項執行計畫
| 分項執行計畫 | 辦理離岸風場緊急拖救勞務採購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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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協)辦單位 | 交通部航港局 |
| 管考狀態 |
已結案
航港局已完成年度例行性開口合約辦理海事案件緊急拖救,於東北季風盛行期間將拖船預置於基隆港待命,且引進可執行拖帶之大型救援拖船,且於114年10月至115年2月期間東北季風盛行時段拖救成功率達100%,建議解除列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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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結案日期 | 115年10月14日 |
| 具體工作內容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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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7/9交航 (一)字第1159800181號 一、 航港局已完成年度例行性開口合約辦理海事案件緊急拖救,並視颱風或東北季風等易致海事案件之海象條件,預為評估拖船配置策略,以提升北部海域拖救船舶能量;於東北季風盛行期間,並將拖船預置於基隆港待命,以利即時出勤應變及縮短反應時間。有關大型拖救船舶之實際運用情形,航港局透過開口合約專案勞務方式,強化海事應急拖帶能量。以114年10月至115年2月期間東北季風盛行時段為例,共計啟動海事應急拖船開口合約4次,分別辦理「鴻運輪」、「善仁輪」、「同曄3號輪」及「信德輪」等緊急拖帶案件,均已順利完成拖救作業,拖救成功率達100%,有效降低船舶擱淺及衍生海事災害之風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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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體工作內容0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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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115年1月8日交航(一)字第1149800411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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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異動時間
115-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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