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TSB-HSR-20-11-022
事故名稱 | 南方澳大橋斷裂重大公路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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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建議編號 | TTSB-HSR-20-11-022 |
受建議單位 | 苗栗縣政府 |
建議狀態 | 結案 |
改善建議內容 |
盡速依照行政院院頒「橋梁維護管理作業要點」,辦理橋梁檢測、維修、補強、資料建置與開放等橋梁維護管理工作,並確實執行督導及考核。訂定轄管特殊性橋梁維護管理作業計畫,並建立橋梁檢測人員資格評鑑機制,以確保橋梁檢測作業能有效執行。 |
回覆往來紀錄 |
110/3/4府工養字第1100040923號 苗栗縣政府於110年2月23日以府工養字1100035086號涵下達「苗栗縣政府特殊性橋梁維護管理作業計畫」(詳如附件)。計畫係依「公路橋樑檢測及補強規範」依特殊性橋梁之結構型式訂定維護管理作業計畫,計畫內容包含檢(監)測項目、執行方式與頻率及判定標準。 運安會意見:建議列管。 建議列管至橋梁檢測人員資格評鑑機制建立完成。
110/5/21府工養字第1100098299號 苗栗縣政府依交通部頒公路橋梁檢測及補強規範每兩年辦理橋梁檢測,再依行政院頒橋梁維護管理作業要點於每年度終了後三個月內將所轄橋梁之檢測及維修情形報中央主管關備查,並將橋梁檢測、維修、補強等資料建置於二代橋梁系統,執行橋梁維護管理工作,且對年度橋梁檢測廠商執行督導及考核,呈現於每年度橋梁檢測成果報告,亦於 110年2月頒布「苗栗縣政府特殊性橋梁維護管理作業計畫」,以作為相關作業依循之準則;另本府要求年度橋梁檢測廠商之檢測人員需取得橋梁檢測結業證書並按期回訓,並核派領有橋梁檢測結業證書之人員辦理橋梁檢測品質查證,以確保橋梁檢測作業能有效執行。
運安會意見: 建議解除列管。 |
最後異動時間
113-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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