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上一頁 友善列印
回上一頁 友善列印

TTSB-HSR-20-11-026


資料發布日期 109-11-26
  • facebook
  • twitter
  • line
事故名稱 南方澳大橋斷裂重大公路事故
改善建議編號 TTSB-HSR-20-11-026
受建議單位 雲林縣政府
建議狀態 結案
改善建議內容

盡速依照行政院院頒「橋梁維護管理作業要點」,辦理橋梁檢測、維修、補強、資料建置與開放等橋梁維護管理工作,並確實執行督導及考核。訂定轄管特殊性橋梁維護管理作業計畫,並建立橋梁檢測人員資格評鑑機制,以確保橋梁檢測作業能有效執行。

回覆往來紀錄

109/12/29府工養二字第1090572720

雲林縣政府皆依規定每兩年辦理一次全縣橋梁檢測及每年度之橋梁維修作業,惟政院院頒「橋梁維護管理作業要點」後,明確律定橋梁檢測、維修、補強、資料建置與開放等橋梁維護管理及執行督導及考核等工作之權責,故雲林縣政府為利該作業之推動,已於今年度編列預算,預計從明年度開始,啟動全縣之橋梁檢測專案管理標案,用以提供雲林縣政府針對橋梁安全方面及檢測結果檢核作業等兩大施政方向之專業意見,後續雲林縣政府將進一步修訂雲林縣之自治條例,將橋梁考核制度一併納入雲林縣每年度例行性之市區道路考評,以利雲林縣政府執行並管考督導雲林縣各公所養護之橋梁,確保雲林縣轄內之橋梁結構安全。

運安會意見:建議列管。

1.依「橋梁維護管理作業要點」,完成辦理橋梁檢測、維修、補強、資料建置與開放等橋梁維護管理工作;

2.建立橋梁檢測人員資格評鑑機制。

完成後解除列管。

 

111/3/28府工養二字第1110511828號

雲林縣政府今年已辦理全縣之橋梁檢測專案管理標案招標作業,用以提供雲林縣政府針對橋梁安全方面及檢測結果檢核作業等兩大施政方向之專業意見。另有關雲林縣政府橋梁檢測案之檢測人員已訂定需符合交通部106年6月1日交路(一)字第 1068300090 號函規定「公路橋梁檢測人員資格與培訓要點」規定,始得辦理檢測作業。
並已修訂雲林縣之自治條例,將橋梁考核制度一併納入雲林縣每年度例行性之市區道路考評,以利雲林縣政府執行並管考督導雲林縣各公所養護之橋梁,確保雲林縣轄內之橋梁結構安全。

運安會意見:建議持續列管。

建議於轄管特殊性橋梁皆已訂定維護管理作業計畫,及所列之具體工作內容執行完成後解除列管。

 

111/7/1府工養二字第1110538480號

雲林縣政府今年已完成全縣之橋梁檢測專案管理標案招標,並由承攬廠商於111年6月14日起開始進行檢測作業,特殊性橋梁維護管理作業計畫亦已請廠商辦理,用以提供雲林縣政府針對橋梁安全方面及檢測結果檢核作業等兩大施政方向之專業意見。

 

運安會意見:建議持續列管。

建議於轄管特殊性橋梁皆已訂定維護管理作業計畫,及所列之具體工作內容執行完成後解除列管。

 

111/12/16府工養二字第1113344680號

雲林縣政府對轄管特殊性橋梁維護管理作業計畫亦已請廠商辦理完成,用以提供雲林縣政府針對橋梁安全方面及檢測結果檢核作業等施政方向之專業。
另轄管屬於 6m 以下橋梁,非公路橋梁檢測及補強規範適用範圍,不另行訂定。

 

運安會意見:建議解除列管。

最後異動時間 113-05-13
點閱次數 1151次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