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TSB-HSR-20-11-040
事故名稱 | 南方澳大橋斷裂重大公路事故 |
---|---|
改善建議編號 | TTSB-HSR-20-11-040 |
受建議單位 | 宜蘭縣政府 |
建議狀態 | 結案 |
改善建議內容 |
持續提升對公共工程施工品質之要求,強化品質管理人員對公共工程必要專業知識及施工細節之熟悉程度,確保公共工程施工成果符合其設計及規範之品質要求。 |
回覆往來紀錄 |
110/1/29府交土字第1100018091號 一、宜蘭縣政府已於101年責成府內各施工單位成立工程督導小組及訂定單位「工程督導小組督導計畫」,按在建工程金額訂定督導頻率,及建立督導項目和執行作業方式。依上開計畫執行督導內容,並每年確實檢討小組成員及工作內容,及修訂執行細節。 二、南方澳大橋事件發生後,宜蘭縣政府除了依前開工程督導計畫辦理,另外增加無預警現場督導頻率,及強化各工程基本設計及細部設計審查實務。 三、為強化工程品質,落實三級品管制度,宜蘭縣政府辦理年度相關品質教育訓練,邀聘業界及專家學者擔任講師,調訓對象為本府所屬及地方機關之工程承辦人員及廠商參加,亦將查核常見缺失問題檢討、預防措施等內容納入課程;另辦理縣外優良工程或本縣優質公共工程觀摩,以提供工程相關人員,互相交流經驗及增進實務知能。 四、每季彙整查核發生頻率居高之缺失項目,發函請各機關(單位)參考,並要求應於開工前說明會或施工前勤前教育加強提醒並落實執行,俾避免類似缺失情形重複發生。 運安會意見: 建議結案。 |
最後異動時間
113-05-13
點閱次數
1138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