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TSB-HSR-21-09-004
事故名稱 | 龍馬成268-7F計程車重大公路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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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建議編號 | TTSB-HSR-21-09-004 |
受建議單位 | 交通部 |
建議狀態 | 分項執行計畫列管中 |
改善建議內容 |
強化計程車車窗玻璃黏貼隔熱紙之透光度檢驗方式,明訂透光度檢驗標準,於計程車定期檢驗時,使用透光度檢測儀進行檢驗,以減少驗車爭議,並確保行車安全。 |
分項執行計畫
分項執行計畫 | 訂定計程車車窗玻璃黏貼隔熱紙之透光度檢驗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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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 交通部 (公路局) |
管考狀態 |
列管中
交通部所提「先採儀器檢測方式,若檢測值低於建議值,則以字卡輔助認定是否合格」之作法,未能符合本項改善建議內容,建議重新研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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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列管條件 | 俟交通部訂定計程車車窗玻璃透光度檢驗標準及檢驗方法後解除列管。 |
預計結案日期 | 俟交通部提出本案作業期程後始能預估結案日期。 |
具體工作內容01 | |
114/01/22路運稽字第1145001130號 一、為因應運安會以儀器檢測車窗及擋風玻璃可見光透過率之建議,交通部公路局分析使用中計程車之車窗及擋風玻璃可見光透過率數據、調查市售車用隔熱紙之可見光透過率資料及確認合適檢測儀器等工作,另邀集相關專家學者與機關團體召開會議研商,計程車儀器檢測車窗可見光透過率實施作法說明如次: (一) 制定車窗可見光透過率安全指引。 (二) 為降低計程車駕駛衝擊與反彈,計程車辦理定期檢驗時,在該車輛前次定期檢驗合格情況下,先採儀器檢測方式,若檢測值低於建議值,則以字卡輔助認定是否合格,並提供安全指引予計程車駕駛改善。 二、預計115年1月1日起,計程車車窗可見光透過率改為儀器檢測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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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工作內容02 | |
113/9/13交運字第1130022101號 一、蒐集國內使用中計程車車窗黏貼隔熱紙透光度及黏貼隔熱紙之比例,並蒐集國外計程車車窗黏貼隔熱紙透光度規定及標準資料以確認各國現行規定。現已完成國內市售車用隔熱紙透光度數據資料,並分別於112年4月21日及6月8日2次邀請相關機關、專家學者與民間團體研商,經討論 後,考量我國地理環境為高溫、陽光強、溼度高之海島型氣候,緃使國外已有相關規範,但仍可參考部分國家因國情、人文、氣候等因素而訂有不同規範。 二、因尚有國外汽車透光度規定、檢驗方法及儀器檢校等課題需進一步研究,公路局於112年8月29日委託國立成功大學辦理「國外汽車玻璃隔熱紙可見光透過率相關文獻、檢驗方法及標準等事宜」委託研究案,分為第1階段(計程車)及第2階段(其他車種)等2階段期中、期末報告,就國內外汽車玻璃透過度對駕駛人年齡及行車影響研析、檢驗方式、蒐集國外所有車種檢驗是否與計程車一體適用相同檢驗標準、標的團體問卷調查等課題進行分析,已於113年3月31日前完成第1階段成果報告,重點摘述如下:
三、後續公路局將蒐集國外計程車與非計程車針對隔熱紙光透過率是否採不同規範規定,及參考國內計程車現況資料,並草擬國內實施之初步建議標準,以做為交通部未來推動相關政策參考依據,已於113年8月29日召開第二階段報告審查會議,預計113年9月30日前完成研究報告後陳報本部,期末報告之結論將做為本部未來推動制定以儀器檢測汽車車窗玻璃隔熱紙可見光透過率之法規政策參考依據。 管考建議:列管。 具體工作內容未完成。 俟交通部訂定計程車車窗玻璃黏貼隔熱紙透光度檢驗標準及檢驗方法後解除列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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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工作內容03 | |
110/12/27交路字第1100036756號 一、蒐集國內使用中計程車車窗黏貼隔熱紙透光度數據及有黏貼隔熱紙之比例情況。 運安會意見:列管。 俟完成具體工作內容後再行檢視是否解除列管。
運安會於112/2/2以運安字第1120000403號函洽請交通部盡速回復改善建議分項執行計畫列管項目六個月執行情形。
112/2/16交路字第1120003077號 一、蒐集國外計程車車窗黏貼隔熱紙透光度規定及標準資料。
運安會意見:持續列管。 待具體工作內容完成後始評估是否解除列管。
112/7/26交路字第1120017552號 一、蒐集國內使用中計程車車窗黏貼隔熱紙透光度數據及有黏貼隔熱紙之比例情況:自111年6月起已由公路監理機關蒐集國內使用中計程車車窗黏貼隔熱紙透光度數據及有黏貼隔熱紙之比例情形,已蒐集逾17,505筆資料,佔全部計程車19.36%,並分別由車內、外在不同隔熱紙透光度於正方目視所呈現字卡之可視狀況,顯示30%透光度為正面可視字卡之極限。 二、蒐集國外計程車車窗黏貼隔熱紙透光度規定及標準資料:車安中心已協助蒐集美國/加拿大、日本、馬來西亞及新加坡等國家,大多數國家無規定禁止或同意擋風玻璃上使用隔熱紙,係規定以車窗透光率進行要求,或規定前擋風玻璃上緣特定範圍內可黏貼隔熱紙,而後擋風玻璃及後座車窗透光率規定則依各國國情環境而異,規定可小於70%或未限制。 三、蒐集國內市售車用隔熱紙透光度數據資料:公路總局已蒐集國內安能公司、南亞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威竣貿易有限公司、帝航日有限公司、茂暐股份有限公司、臺灣維固股份有限公司及台灣明尼蘇達礦業製造股份有限公司等7家業者所售隔熱紙透光度數據資料,大多數依消費者需求提供,現行高、中、低階產品都有,從20~90%透光度產品可供消費者選擇,而前擋玻璃約50%消費者大部分貼透光度40%隔熱紙,貼透光度70%隔熱紙的消費者只佔5%比例。 四、研訂國內計程車黏貼隔熱紙透光度之適當標準及可行檢驗方式:公路總局112.6.8召會研商結果,學者專家及各界代表建議,計程車優先以科學儀器檢測車窗透光度。 五、公路總局預計113年3月31日前完成計程車委外研究,對相關儀器檢校、計程車透光率標準、單品隔熱紙型式認證可能性等研究獲初步建議後,再與相關利害公(工)會及合作社等利害團體溝通,俟獲共識後實施。
運安會意見:持續列管。 待具體工作內容完成後再行解除列管。
運安會於113/1/23以運安字第1130000423號函洽請交通部盡速回復改善建議分項執行計畫列管項目六個月執行情形。 113/3/4交運字第1130002806號 一、蒐集國內使用中計程車車窗黏貼隔 熱紙透光度及黏貼隔熱紙之比例,並蒐集國外計程車車窗黏貼隔熱紙透光度規定及標準資料以確認各國現行規定。現已完成國內市售車用隔熱紙透光度數據資料,並分別於112年4月21日及6月8日2次邀請相關機關、專家學者與民間團體研商,經討論 後,考量我國地理環境為高溫、陽光強、溼度高之海島型氣候,緃使國外已有相關規範,但仍可參考部分國家因國情、人文、氣候等因素而訂有不同規範。
運安會意見:持續列管。 具體工作內容未完成。 俟交通部訂定計程車車窗玻璃透光度檢驗標準及檢驗方法後解除列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