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TSB-HSR-21-09-004
事故名稱 | 龍馬成268-7F計程車重大公路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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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建議編號 | TTSB-HSR-21-09-004 |
受建議單位 | 交通部 |
建議狀態 | 分項執行計畫列管中 |
改善建議內容 |
強化計程車車窗玻璃黏貼隔熱紙之透光度檢驗方式,明訂透光度檢驗標準,於計程車定期檢驗時,使用透光度檢測儀進行檢驗,以減少驗車爭議,並確保行車安全。 |
回覆往來紀錄 |
110/12/27交路字第1100036756號 一、蒐集國內使用中計程車車窗黏貼隔熱紙透光度數據及有黏貼隔熱紙之比例情況。 運安會意見:列管。 俟完成具體工作內容後再行檢視是否解除列管。
運安會於112/2/2以運安字第1120000403號函洽請交通部盡速回復改善建議分項執行計畫列管項目六個月執行情形。
112/2/16交路字第1120003077號 一、蒐集國外計程車車窗黏貼隔熱紙透光度規定及標準資料。
運安會意見:持續列管。 待具體工作內容完成後始評估是否解除列管。
112/7/26交路字第1120017552號 一、蒐集國內使用中計程車車窗黏貼隔熱紙透光度數據及有黏貼隔熱紙之比例情況:自111年6月起已由公路監理機關蒐集國內使用中計程車車窗黏貼隔熱紙透光度數據及有黏貼隔熱紙之比例情形,已蒐集逾17,505筆資料,佔全部計程車19.36%,並分別由車內、外在不同隔熱紙透光度於正方目視所呈現字卡之可視狀況,顯示30%透光度為正面可視字卡之極限。 二、蒐集國外計程車車窗黏貼隔熱紙透光度規定及標準資料:車安中心已協助蒐集美國/加拿大、日本、馬來西亞及新加坡等國家,大多數國家無規定禁止或同意擋風玻璃上使用隔熱紙,係規定以車窗透光率進行要求,或規定前擋風玻璃上緣特定範圍內可黏貼隔熱紙,而後擋風玻璃及後座車窗透光率規定則依各國國情環境而異,規定可小於70%或未限制。 三、蒐集國內市售車用隔熱紙透光度數據資料:公路總局已蒐集國內安能公司、南亞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威竣貿易有限公司、帝航日有限公司、茂暐股份有限公司、臺灣維固股份有限公司及台灣明尼蘇達礦業製造股份有限公司等7家業者所售隔熱紙透光度數據資料,大多數依消費者需求提供,現行高、中、低階產品都有,從20~90%透光度產品可供消費者選擇,而前擋玻璃約50%消費者大部分貼透光度40%隔熱紙,貼透光度70%隔熱紙的消費者只佔5%比例。 四、研訂國內計程車黏貼隔熱紙透光度之適當標準及可行檢驗方式:公路總局112.6.8召會研商結果,學者專家及各界代表建議,計程車優先以科學儀器檢測車窗透光度。 五、公路總局預計113年3月31日前完成計程車委外研究,對相關儀器檢校、計程車透光率標準、單品隔熱紙型式認證可能性等研究獲初步建議後,再與相關利害公(工)會及合作社等利害團體溝通,俟獲共識後實施。
運安會意見:持續列管。 待具體工作內容完成後再行解除列管。
運安會於113/1/23以運安字第1130000423號函洽請交通部盡速回復改善建議分項執行計畫列管項目六個月執行情形。 113/3/4交運字第1130002806號 一、蒐集國內使用中計程車車窗黏貼隔 熱紙透光度及黏貼隔熱紙之比例,並蒐集國外計程車車窗黏貼隔熱紙透光度規定及標準資料以確認各國現行規定。現已完成國內市售車用隔熱紙透光度數據資料,並分別於112年4月21日及6月8日2次邀請相關機關、專家學者與民間團體研商,經討論 後,考量我國地理環境為高溫、陽光強、溼度高之海島型氣候,緃使國外已有相關規範,但仍可參考部分國家因國情、人文、氣候等因素而訂有不同規範。
運安會意見:持續列管。 具體工作內容未完成。 俟交通部訂定計程車車窗玻璃透光度檢驗標準及檢驗方法後解除列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