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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TSB-HSR-21-11-006


資料發布日期 110-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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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名稱 高啟KLB-8118氫氣槽車重大公路事故
改善建議編號 TTSB-HSR-21-11-006
受建議單位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
建議狀態 結案
改善建議內容

重新檢視高速公路交通工程手冊,評估更新高速公路護欄型式,以增加護欄設置之選擇性及妥適性。

回覆往來紀錄

111/1/26管字第1111860064號

1.高速公路局參考交通部頒「交通工程規範」擇適用之護欄型式編列於本局「高速公路交通工程手冊」內,供本局各單位參考使用。對於部頒「交通工程規範」護欄型式,各單位仍可依現地狀況考量設置。
2.查部頒「交通工程規範」第8章,路側護欄型式計有17型,中央護欄型式有7型。經檢視本局109年3月版「高速公路交通工程手冊 (號誌、交通安全防護設施及照明篇) 」,路側護欄參考型式計 17 型、中央護欄則未列參考型式圖例。
3.為增加護欄設置之選擇性及妥適性,本局計畫於 111 年度將部頒「交通工程規範」護欄中央護欄之各型式部分,納入本局「高速公路交通工程手冊」,以提升參考使用之便利性。

 

運安會意見:列管。

所提具體工作內容未包含參考各國新型式護欄,評估更新高速公路護欄型式。

 

112/1/12管字第1121860034號

高速公路局已整理部頒「交通工程規範」之中央護欄相關型式並納入111年度「高速公路交通工程手冊及標準圖」修訂案,請廠商辦理手冊文字及圖說修訂,初稿於111年12月底完成,審查程序完備後即更新於本局網站;另高速公路局轄區國道公路之護欄,係依據交通部頒規範所規定之內容,擇定適用型式納入本局交通工程手冊。有關檢視及更新護欄型式部分,原則仍將交通工程規範所列之護欄型式納入本局之交通工程手冊。

 

運安會意見:持續列管。

所提具體工作內容未包含評估更新高速公路護欄型式之結果。

 

112/6/21管字第1120015029號

一、本局於11227日已盤點部頒「交通工程規範」之護 欄型式,並將規範中有關中央護欄相關型式納入本局之交通工程手冊中。

二、本局經蒐集美、日等國混凝土護欄規範與型式,目前高速公路所採用之混凝土護欄(81公分紐澤西護欄、107公分單斜率護欄),其防護等級均可達美國 NCHRP 350實車碰撞試驗第4級及第5級標準,亦為美國與日本公路系統所採用之護欄型式。

三、另在蒐集國外護欄型式資料顯示,F型護欄(F-shape Type,型式與紐澤西護欄類似,惟其下傾斜面高度為18公分,而紐澤西護欄為25公分)之耐撞、吸能及防止小型車側翻效果,經相關研究及測試顯示均有不錯成效。且美國(部分州)、日本等均有採用,為增加國道護欄型式之選擇,爰本局已將81公分及107公分兩種型式之F護欄納入「高速公路交通工程標準圖」,並提高混凝土強度規範,並於112615日函頒本局所屬單位,供後續國道新建或改善工程參採使用。

四、本局後續仍將適時參考國外相關範例,滾動檢討相關交通工程設施。

 

運安會意見:持續列管。

具體工作內容已完成,建議解除列管。

最後異動時間 113-03-15
點閱次數 99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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