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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TSB-HSR-22-06-011


資料發布日期 11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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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名稱 高統568-TT遊覽車重大公路事故
改善建議編號 TTSB-HSR-22-06-011
受建議單位 交通部
建議狀態 結案
改善建議內容

增訂遊覽車客運業執行旅行相關業務時,後座乘客應繫安全帶之規定,除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外,所有道路皆應適用。

分項執行計畫

分項執行計畫 增訂遊覽車客運業後座乘客於所有道路皆應繫安全帶之規定
主(協)辦單位 交通部
管考狀態
已結案
具體工作內容未完成。
結案日期 113年09月30日
具體工作內容01

113/9/13交運字第1130022101號

一、現行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9條第7項,已有規範遊覽車客運業,應以影音或標識告知乘客安全逃生及繫妥安全帶之資訊,現行遊覽車客運業出車前,不論行駛一般道路或高快速公路,皆會依規定向乘客告知繫妥安全帶資訊。

二、至於運安會建議遊覽車行駛除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以外之一般道路,後座乘客未繫安全帶亦納入相關罰則部分,本部公路局彙整遊覽車客運公會及相關單位意見後,研提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報部,本部預計113年底前,依法制作業程序將修正草案函送行政院審議。

管考建議:解除列管。

本項與騰龍KAA-0853遊覽車重大公路事故編號TTSB-HSR-22-11-009改善建議之分項執行計畫內容完全相同,遂建議列管該項即可,以減少分項執行計畫追蹤之行政作業,本項建議先行解除列管。

具體工作內容02

111/10/26交路字第1110029443號

一、現行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9條第7項,已有規範遊覽車客運業,應以影音或標識告知乘客安全逃生及繫妥安全帶之資訊,現行遊覽車客運業出車前,不論行駛一般道路或高快速公路,皆會依規定向乘客告知繫妥安全帶資訊。

二、至於運安會建議遊覽車行駛除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以外之一般道路,後座乘客未繫安全帶亦納入相關罰則部分,本部將研修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預計112年6月底前,依法制作業程序將修正草案函送行政院核轉立法院審議。

運安會意見:列管。

待具體工作內容完成後解除列管。

 

運安會於113/1/23以運安字第1130000423號函洽請交通部盡速回復改善建議分項執行計畫列管項目六個月執行情形。

113/3/4交運字第1130002806號

一、現行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9條第7項,已有規範遊覽車客運業,應以影音或標識告知乘客安全逃生及繫妥安全帶之資訊,現行遊覽車客運業出車前,不論行駛一般道路或高快速公路,皆會依規定向乘客告知繫妥安全帶資訊。
二、至於運安會建議遊覽車行駛除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以外之一般道路,後座乘客未繫安全帶亦納入相關罰則部分,本部公路局彙整遊覽車客運公會及相關單位意見後,研提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報部,本部預計113年底前,依法制作業程序將修正草案函送行政院審議。

 

運安會意見:持續列管。

具體工作內容未完成。

 

 

 

最後異動時間 113-12-12
點閱次數 93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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