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TSB-HSR-22-11-004
事故名稱 | 騰龍KAA-0853遊覽車重大公路事故 |
---|---|
改善建議編號 | TTSB-HSR-22-11-004 |
受建議單位 | 交通部 |
建議狀態 | 結案 |
改善建議內容 |
強化車輛型式安全審驗機制,研擬可發覺以下狀況之作法,確保大客車車身結構具備應有強度並符合法規要求。
|
回覆往來紀錄 |
112/02/6 交路字第1120000693號 一、 本部參酌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建議,督同公路總局、車安中心積極推動遊覽車安全審驗精進作為,已指示車安中心邀集產官學研單位召開2次我國遊覽車安全審驗精進作為徵詢會議及2次研商遊覽車安全審驗制度精進會議,針對強化車輛業者施工要求及落實品質一致性實車核驗之精進事項研商討論。經與相關單位持續溝通協調,依「車輛型式安全審驗管理辦法」第37條規定於111年12月15日召開111年度第6次「車輛型式安全審驗及檢驗相關疑義事項」會議共同研商各項補充作業規定草案已獲有處理共識。 管考建議: 列管 待具體工作內容完成後,解除列管。 113/9/13交運字第1130022101號 一、交通部參酌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建議,督同公路總局、車安中心積極推動遊覽車安全審驗精進作為,已指示車安中心邀集產官學研單位召開2次我國遊覽車安全審驗精進作為徵詢會議及2次研商遊覽車安全審驗制度精進會議,針對強化車輛業者施工要求及落實品質一致性實車核驗之精進事項研商討論。經與相關單位持續溝通協調,依「車輛型式安全審驗管理辦法」第37條規定於111年12月15日召開111年度第6次「車輛型式安全審驗及檢驗相關疑義事項」會議共同研商各項補充作業規定草案已獲有處理共識,本部已於112年3月15日核定各項審驗補充作業規定。 二、針對查驗車身骨架銲接、實車的車身結構強度及檢測機構有效查核車身骨架銲接情形等部分,前述補充作業規定已將下述事項納入,作法如下: (一)增訂車輛製(打)造廠應建立車身骨架焊接標準及施工查核規範,且品質管制及車身骨架焊接施工人員應取得相關訓練證明文件。 (二) 增訂檢測機構針對檢測代表車於車輛施工階段派員至車輛製(打)造廠查核車身骨架數量、材質及焊接方式等均與檢測報告所載內容及車身骨架焊接標準及施工查核規範相符,並簽署查核紀錄證明文件供車輛製(打)造廠於申請辦理車輛型式安全審驗時確認。 (三) 增訂檢測機構每季派員至車輛製(打)造廠擇取1輛大客車執行查核車身骨架數量、材質、焊接方式與檢測報告一致及其焊接方式是否符合車身骨架焊接標準及施工查核規範,並應留存查核紀錄供審驗機構於辦理監督評鑑時併同查核之。 (四) 增訂申請者於辦理審驗作業時檢附車輛安全檢測基準「大客車車身結構強度」之「檢測機構查核紀錄證明文件」。該紀錄證明文件係由檢測機構派員在車身骨架架裝施工階段,依大客車車身結構強度合格報告詳實查核骨架數量、材質、焊接方式等,並確認均與報告所載內容及「車身骨架焊接標準及施工查核規範」相符後記錄之,期以督促提升車身打造施工品質。 三、車安中心已於112年5月31日邀集相關業者公會辦理「遊覽車安全審驗制度精進作業施工查核規範示範觀摩說明會」,確保遊覽車車身結構施工符合相關法規要求。 管考建議:解除列管。 具體工作內容已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