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TSB-HSR-22-11-013
事故名稱 | 騰龍KAA-0853遊覽車重大公路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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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建議編號 | TTSB-HSR-22-11-013 |
受建議單位 | 交通部公路總局 |
建議狀態 | 結案 |
改善建議內容 |
檢視與強化職業駕駛人體格檢查相關規定與指引中,有關糖尿病且血糖無法控制良好之評估,並研議將其納入60歲以下職業駕駛人體格檢查項目之可行性。 |
回覆往來紀錄 |
12/01/30 路運稽字第1110143165號 一、徵詢國內相關醫學會對於糖尿病納入職業駕駛人體格檢查之實質檢查必要性、檢查內容、費用、時間等相關資料及意見。 管考建議: 列管 俟公路總局完成檢視與強化職業駕駛人體格檢查相關規定與指引之具體工作內容後,解除列管。
113/7/10路運稽字第1135000654號 一、徵詢國內相關醫學會對於糖尿病納入職業駕駛人體格檢查之實質檢查必要性、檢查內容、費用、時間等相關資料及意見。 二、本案經函詢我國相關醫學會表示,糖尿病係為一長期慢性疾病,對於身體在單一時間斷點所呈現的各項指標變化,除不足以代表疾病控制好壞之外,也不必然代表對於身體重要機能的傷害已到達何種程度。另原有換發的審驗機制裡面本來就已經具備有對於功能性,如視力、四肢及活動能力等的檢查。因此,建議可以維持目前現行未滿60歲之職業駕駛人每3年定期體檢項目即可。 管考建議: 解除列管 公路局已徵詢我國相關醫學會,對糖尿病納入60 歲以下職業駕駛人體格檢查項目之可行性進行研議,研議結果係建議維持目前現行未滿60歲之職業駕駛人每3年定期體檢項目,建議本項解除列管。 |
最後異動時間
113-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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