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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TSB-HSR-25-02-003


資料發布日期 11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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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名稱 1121004宇豐遊覽車台9線往北蘇澳隧道追撞事故
改善建議編號 TTSB-HSR-25-02-003
受建議單位 交通部公路局
建議狀態 結案
改善建議內容

督導宇豐通運有限公司向所屬駕駛員加強有關主煞車與輔助煞車系統之正確操作概念,確保駕駛員於緊急情況時,優先使用主煞車進行煞車,理解輔助煞車系統之操作方式及使用時機。

分項執行計畫

分項執行計畫 檢視宇豐通運有限公司教育訓練剎車系統內容及執行狀況
主(協)辦單位 交通部 公路局
管考狀態
已結案
具體工作內容已完成,建議解除列管。
結案日期 114年10月28日
具體工作內容01

114/9/26路運稽字第1140052054號

一、確認宇豐公司於培訓資料詳細列出正確的煞車操作方式。明確定義主煞車與輔助煞車(如:油壓減速器)的使用時機與限制,強調駕駛員於緊急情況下必須優先使用主煞車,並理解輔助煞車使用的時機。
二、公路局持續督導該公司進行教育訓練,宇豐公司於114年9月5日辦理114年下半年教育訓練,內容已包含煞車系統操作,經新竹區監理所桃園監理站檢視確認教育訓練教材及相關簽到紀錄,公司已有針對駕駛員加強有關煞車系統的作用與使用方式之訓練。

最後異動時間 114-10-28
點閱次數 24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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