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TSB-HSR-25-05-002
| 事故名稱 | 1121121竹塘鄉公所幼童專用車樹腳村往東路口交岔撞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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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善建議編號 | TTSB-HSR-25-05-002 |
| 受建議單位 | 彰化縣竹塘鄉公所 |
| 建議狀態 | 分項執行計畫列管中 |
| 改善建議內容 |
檢視所轄村里道路無號誌路口之行車安全視距,若有妨礙行車視線及行車安全之情形,應劃分幹、支線道並設置標誌、標線或號誌,或利用適當之交通工程手段,確保駕駛人於路口前落實停讓;另評估於村里道路適當地點設置速限標誌,提醒駕駛人道路速限,以提升行車安全。 |
分項執行計畫
| 分項執行計畫 | 強化幼童專用車駕駛之行車安全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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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協)辦單位 | 彰化縣竹塘鄉公所 |
| 管考狀態 |
列管中
具體工作內容尚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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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除列管條件 | 俟竹塘鄉公所完成前兩年之「盤點欲改善無號誌路口」及「執行路口改善作業」後,依據所提佐證資料解除列管。 |
| 預計結案日期 | 119/3/15 |
| 具體工作內容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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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8/19竹鄉幼字第1140008986號 一、劃分幹、支線: (一)幹線路口劃設停止線及「慢」字,提醒用車輛減速。 (二)支線路口劃設停止線及「慢」字,提醒用車輛行經路口應先停止,待無車後再行駛。 二、影響視距路口設置反射鏡: 遇路口臨地若有障礙物(例如農作物等)影響視線者,則立即辦理增設反射鏡。本所目前已有年度開口契約廠商執行本項業務。 三、劃設速限標線: 本鄉村里道路寬度較窄,道路樹木或臨地農作物易遮擋標誌,或常有大型車輛撞損標誌牌面,劃設速限標線取代速限標誌。 四、路口號誌設置屬彰化縣政府及彰化縣警察局權限。 五、計畫期程: 依據公所可分配預算,第一年盤點下年度欲改善無號誌路口,次年執行路口改善,依序逐年執行完成全鄉無號誌路口改善。 六、本項路口改善配合各年度村里道路瀝青路面舖設期程併同辦理。預計119年前完成鄉轄無號誌路口改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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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異動時間
115-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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