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TSB-HSR-25-07-007
| 事故名稱 | 1130311龍萊遊覽車(康橋校車)信義快速道路文山隧道往北翻覆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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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善建議編號 | TTSB-HSR-25-07-007 |
| 受建議單位 |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
| 建議狀態 | 分項執行計畫列管中 |
| 改善建議內容 |
研議制定市區道路剛性鋪面抗滑設計及養護機制,供各地方政府道路管養機關維護參考。 |
分項執行計畫
| 分項執行計畫 | 檢討現行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規範及相關剛性路面施工規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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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協)辦單位 |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直轄市、縣市政府) |
| 管考狀態 |
列管中
具體工作內容尚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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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除列管條件 | 俟國土管理署依交通部相關技術規範,督導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納入道路養護手冊後解除列管。 |
| 預計結案日期 | 115/9/15 |
| 具體工作內容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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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10/22國署工字第1141201035號 一、本署於114年8月20日國署工字第1141156196號函請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就本案研議制定市區道路剛性鋪面抗滑設計及養護機制1節提供意見,迄114年10月15日止,有新北市政府(工務局)等12機關辦理函復。 二、依循道路建設及管理為地方自治事項之原則,市區道路條例第32條第2項規定授權直轄市、縣(市)政府訂定相關管理自治規定,此項市區道路管養權責劃分與交通部主管公路法不同;按公路國道、省道公路係由交通部所屬機關管養為主,查交通部已頒布公路養護規範、高速公路養護手冊等,為廣諮周議,本署於114年10月9日邀集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召開會議研議。 三、依前開縣市政府回函及會議與會代表意見,本署認為為使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對於轄管市區道路或公路等採行方式一致,以及避免規範不同,有疊床架屋之虞,建議直轄市及縣(市)政府現階段應依交通部公路局養護規範及高速公路局養護手冊所擬剛性鋪面之抗滑設計及養護管理機制先行操作,後續本署將依交通部所擬處理報告有關技術規範改進內容,請直轄市及縣(市)政府遵照辦理;對於剛性路面實際養護情形之督導部分,本署已納入年度市區道路養護考評計畫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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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項執行計畫 | 檢討市區道路養護管理考評計畫評分項目,納入剛性路面品質查核作業作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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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協)辦單位 |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直轄市、縣市政府) |
| 管考狀態 |
已結案
具體工作內容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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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結案日期 | 115年01月16日 |
| 具體工作內容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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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10/22國署工字第1141201035號 本署已檢討將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剛性路面養護巡檢作業紀錄納入本部年度道路養護考評計畫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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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異動時間
115-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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