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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興航空公司 BK-117 型直昇機 國籍登記號碼 B77088 於武陵農場山區進行空勘時失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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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類別
操控下撞擊地障(CFIT)
發生時間
91-10-07
事故機型
MBB/Kawasaki/BK117
發生地點
機場外/臺中市武陵農場山區

事故簡介

民國91年10月7日中興航空一架BK-117直昇機,國籍標誌及登記號碼B-77088,由「聖元」營造公司租用,含正、副駕駛及機務員各一員,乘員六 員於大霸尖山執行登山步道及地形之空中勘查任務。該機上午09:09分由松山機場起飛,預計飛行時間兩小時,任務完成後返降松山,起飛後沿目視航路於苗栗 與台中進場台連絡後沿大安溪上山,定向武陵,到達目的地後,於武陵之桃山及品田山間之空域進行空勘任務,約於10:00墜落於山巔之新達池附近 (N24°25′81〞E121°16′77〞),飛機尾翼及起落架結構受損無人員傷亡。本會於接獲通報後,即指派先遣小組一行三人於當日中午出發趕赴現 場進行調查作業,認定此事故為失事,正依民用航空法第84條進行該機之失事調查工作。 

調查發現

    與可能肇因有關
    1. B77088 機飛航組員未依該型機之性能限制操作,於馬力不足情況下未保持警覺,仍下降高度並減速,致該機在高高度因馬力不足而失控著陸。

    與風險有關
    1. 該次飛航任務前,中興航空之業務人員與飛航組員間之溝通及資訊交換不足,使該次飛航任務,直至飛航當日,飛航組員仍未完全掌握該次飛行之詳細計畫。
    2. 該次飛航任務,飛航組員未依民航局及中興航空之規定,保持距地面 500 呎以上之安全規定,且正、副駕駛員間未相互提醒目視飛航時高度之限制,與組員資源管理要項不符。
    3. 該次飛航任務,飛航組員對該型機飛航手冊中之飛機性能,瞭解程度不夠。
    4. 該次任務,飛航組員未完全執行航務手冊引導乘客上、下機、清查行李及計算飛機載重與馬力等職責。
    5. 簽派員對該次飛行任務之載重計算及天候之掌握不確實。
    6. 中興航空業務及飛航人員為爭取業務及維持公司營運,無法正面拒絕業主提出之需求,致使飛航組員於飛航過程中,受業主壓力而改變既定之飛航計畫。
    7. 中興航空航務手冊內容中,未律定飛機高高度飛行之相關限制與規定。
    8. 中興航空航務手冊內之任務提示程序規定中,未律定與飛機性能計算有關之提示規定,其任務提示紀錄表內各欄亦無飛機性能註記之欄位。
    9. 民航局九十一年一至九月對中興航空之年度查核項目中,未包含高高度飛行之相關項目。

    其他
    1. 該次飛航任務,正、副駕駛員依現行民航法規,持有合格有效之檢定證。
    2. 該次飛航任務之正、副駕駛員在事故前 72 小時內之工作及休息正常;無證據顯示在事故發生時,受到生理、心理或藥物、酒精等影響。
    3. 該次飛航事故之航機已執行全部適航指令,處於適航狀況。
    4. 該次飛航任務,於離場機場之載重與平衡在限制範圍內。
    5. 中興航空航務手冊內容中,未律定正/副駕駛之座位。
    6. 簽派員未依規定詢問空勘任務當地天氣。
    7. 該次飛航任務,飛航組員未對乘員執行登機前之安全提示工作。
    8. 該次飛航事故後,正駕駛員未立即關車,致使尾旋翼傳動軸之損壞情形加劇。
    9. 該公司未於調查報告事實資料確認前,提供完整之組員資源管理及特種作業訓練資料(包括吊掛操作及高山起降訓練等兩項年度複訓資料)。

改善建議

    致中興航空
  1. 加強飛航組員對直昇機飛行性能之認識及對飛航安全之狀況警覺與緊急處置之決...
  2. 執行業務規劃時,加強業務人員與航務人員(飛航組員)間之溝通及資訊交換。
  3. 加強飛航任務重量計算資料之精確性,並建立複查機制,以確保飛機重量限制範...
  4. 修訂航務手冊相關之內容,如駕駛艙座位、任務提示內容、飛機性能計算、高高...
  5. 依航務手冊及人員訓練之規定,實施人員年度各項訓練及複訓工作。
  6. 加強飛航組員座艙資源管理之訓練及複訓工作。
  7. 檢討特種作業訓練(如吊掛操作及高山起降訓練等)及複訓規定。
  8. 遵守民航局核定之飛航計畫執行飛航任務。
    致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1. 重新檢視直昇機航空業者執行高高度飛航作業(如起降、空勘、吊掛等)之訓練...
  2. 依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之規定,加強對普通航空業、飛航中規定、航空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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