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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RANS S-6 超輕型載具飛航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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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編號
18718
事故類別
於飛行中失控(LOC-I)
發生時間
96-06-30
事故機型
超輕型載具/RANS S-6
發生地點
機場外/臺東縣關山鎮

事故簡介

民國96年6月30日約0850時,一架RANS S-6型超輕型載具,由台東縣關山鎮弘安活動場地起飛,約10分鐘後,在該活動場地之西南方約255公尺處,以機頭朝下姿態墜地。該載具操作人一名及同乘人員一名送醫急救後不治。載具全毀 。 

調查發現

    1. 載具操作人於操作超輕載具時,未能掌握所需之安全高度,肇致本次飛航事故。
    2. 依事故載具之損害情形顯示:撞擊姿態為機頭朝下,初始撞擊點為機頭,機翼及機尾之損害係大速度之高撞擊應力所致。
    3. 該載具之操控、動力、燃油等系統,無不正常發現。事故載具未經檢驗、給證等程序,無註冊號碼,係違法活動。
    4. 本次事故載具操作人無超輕型載具操作證,無接受「超輕型載具管理辦法」規定之有關學科、術科課程等訓練紀錄。
    5. 載具操作人對超輕型載具之操作及自主管理存在一定之缺失,對於載具操作具有不安全因子。
    6. 事故載具配備有腰帶及肩帶式安全帶,法醫死因報告顯示載具操作人及美籍同乘人員僅繫上腰帶式安全帶。

改善建議

    致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1. 加強輔導各協會之活動場地申請審查,並協助訂定活動指導手冊,以建立活動團體之管理機制。
  2. 持續依有關法規,要求對合格超輕型載具活動團體所屬之操作人,實施學科、術科之訓練及考驗,並對活動團體所屬之超輕型載具實施檢驗、給證及追蹤管理。
  3. 強化對「未具檢驗合格證之超輕型載具」、「未具操作證之超輕型載具操作人」、「未符合有關法規之超輕型載具活動」等違法活動之取締強度,視需要辦理相關法規講習,加強對超輕型載具活動團體之宣導。
    致超輕活動團體、超輕型載具所有人及操作人
  1. 依超輕型載具活動有關法規,制定完成「活動指導手冊」,經主管機關核定並據以完整實施後,始得辦理相關活動,並對所屬會員及載具實施管理,以提升超輕型載具之活動安全。
  2. 加強管理超輕型載具活動時乘員需繫緊安全帶之保護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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