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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興航空公司 GE367 班機 Airbus A320-200 型機 國籍標誌及登記號碼 B-22317 於爬升過程客艙後廚房熱水器冒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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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類別
起火/煙(非撞擊造成的)(F-NI)
發生時間
105-07-24
事故機型
Airbus/A320-232
發生地點
機場外/澎湖機場西南方約90浬處

事故簡介

民國105年7月24日復興航空公司一架A320型機,國籍標誌及登記號碼B-22317,班機編號GE367航班,於台北時間1448時,由台中機場起飛執行載客任務,目的地為澳門機場。該機於平飛後,客艙組員通報後廚房熱水器有冒煙現象且伴隨焦味,並即拔出斷電器關閉電源,再以海龍滅火器噴灑至冒煙現象消失。機長確認無安全顧慮後,航機繼續飛往目的地澳門。該機載有飛航組員2名、客艙組員6名及乘客99名,共計107名,1605時於澳門機場落地,人員平安。

調查發現

    與可能肇因有關
    1. 事故機客艙後廚房熱水器之電力模組印刷電路板,因其表層線路銅箔過薄導致較高之電阻,且該電路板組件製造過程中,於焊接完成後可能以手動方式調正Faston連接器造成接點瑕疵,熱水器於正常操作下,較高之線路電阻與接點瑕疵導致電路板高溫及後續之過熱受損與冒煙。

    其他
    1. 飛航組員飛航資格符合現行民航法規之規定。
    2. 事故機之適航證書與登記符合現行民航法規。該機於臺中/清泉崗機場適航放飛時並無已知故障,其適航指令及技術通報執行狀況亦符合相關規定。
    3. 事故機冒煙之熱水器於復興航空公司期間及之前使用狀況,無因故障之進廠維修紀錄,本案熱水器冒煙應與熱水器之維修無關。
    4. 事故機後廚房冒煙事件,客艙組員與飛航組員之緊急處置符合復興航空公司相關手冊之規定。
    5. 飛航組員確認該客艙冒煙狀況已受控制,經綜合考量備降場等安全因素,決定繼續飛往目的地,此決定並無不妥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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