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0519裕有漁船於南印度洋作業時人員失蹤事故
案件編號
45995
船舶種類
漁船
事故類別
工安意外
發生時間
114-05-19
發生地點
印度洋
事故簡介
民國114年5月19日當地時間0724時,高雄籍漁船「裕有」(漁船統一編號CT6-1501,英文船名“YU YOU”,國際呼號BH3501,MMSI碼:416005570)於南印度洋作業時螺旋槳絞到異物,一名船員於下水排除該狀況過程中失蹤。該漁船於事故海域搜尋 72 小時未果後,終止搜尋。
調查階段
民國114年5月19日1100 時(臺北時間),本國籍裕有漁船(以下簡稱「裕有」,漁船統一編號CT6-1501,總噸位 304)於南印度洋公海作業時,該船螺旋槳疑似因延繩釣作業的主繩及支繩纏繞影響其運作性能,船長於事故海域停俥後,指示1名船員(以下簡稱水下工作船員)配戴空氣管式的供氣面罩並繫上安全繩,約於1116時從該船右舷船尾處下水以排除該狀況,約於1121時,水下工作船員被發現從「裕有」船尾左後方浮出海面後失蹤;船長約於1126時緊急啟動主機及於事故海域實施救援作業(當時船位約在南緯34度56.786分,東經86度41.825分),直至5月22日1130時,仍未尋獲該名水下工作船員,船長遂終止搜救行動。
調查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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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故當時海況不佳(風力5級、浪高約2公尺,海流強勁),致水下工作船員下水後的作業過程中,可能造成安全繩及空氣管與船舶螺旋槳纏繞,該員於行動受限且供氣受影響之情況下,研判當事人為求自救而使用刀具割斷安全繩,脫離與船舶之連結以浮出海面呼吸。
- 水下工作船員於作業時未穿著潛水服,致意外發生時難以持續浮在海面等待救援,且未能及時取得救生圈,並受海流之影響逐漸遠離「裕有」。船長動俥返回救生圈附近時,水下工作船員已失蹤。
與可能肇因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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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裕有」因其漁撈作業之特殊性,常有船員需要執行水下作業,然未配置必要之呼吸用具及潛水設備供水下工作船員使用,也缺乏定位裝置,大幅降低水下工作船員於事故發生後被尋獲的機率。
- 「裕有」船長及船員發現水下工作船員浮出海面後,未於第一時間丟下救生圈讓該員位置獲得標示並及時取得救生圈。
- 「裕有」無水下作業相關的工作程序及裝備檢查表,以確保水下作業能安全執行。
與風險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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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裕有」船長及船員皆持有其國籍主管機關核發之適任證書。
- 事故當時,船長位於船尾且「裕有」為停俥狀態,排除因螺旋槳轉動或船底異物造成安全繩斷裂之可能性。
其他
改善建議
- 遵守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6-1條規定,針對所屬漁船執行水下清除絞網或絞繩作業時,提供船員必要之呼吸用具、潛水、緊急救生及連絡通訊等設備。
- 制定船員執行水下清除絞網或絞繩作業之程序及裝備檢查表,並落實船員作業前檢查機制,以確保水下作業安全。
致裕富發漁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