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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806臺鐵第3297次區間車隆田站正線火災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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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運機構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車種
電聯車
事故類別
正線火災事故
事故時間
111-08-06
事故地點
臺南市隆田車站

事故簡介

民國111年8月6日,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以下簡稱臺鐵局)一列由后里站開往臺南站之第3297次區間車,約2338時抵達隆田站,列車第一車車底出現明火,臺鐵局人員使用滅火器滅火,該起事故無人員傷亡。

調查發現

    與可能肇因有關
    1. 本次事故可能原因為執行馬達組裝鎖固時,螺栓所施加之扭力不足,於事故前發生脫落情形,當上部螺栓脫落後,使應力集中於轉向架框架靠近馬達鞍座區域,成為疲勞破壞的應力來源,後續疲勞裂紋持續成長,直至轉向架框架負荷截面積減少到無法承受馬達重量而斷裂,致馬達失去支撐而發生下墜傾斜。
    2. 事故列車馬達因傾斜,使轉子與定子產生偏心運轉並接觸摩擦,雖司機員已將馬達隔離,但因轉子仍隨列車行駛持續旋轉,並與定子持續摩擦產生熱能致溫度上升終至起火。
    3. 臺鐵局EMU600 型馬達固定螺栓扭力值未符合原廠手冊規範,螺栓規格亦未明訂,不利於現場檢修人員依循標準執行馬達組裝作業。
    4. 臺鐵局在馬達冒煙後的運轉處置程序上,未有階段性處理程序,無法有效防止類似事故之發生。

    與風險有關
    1. 臺鐵局未規範EMU600 型馬達安裝後的檢查方式,且在檢修文件中無法追溯執行馬達組裝之過程、人員、零件等紀錄,不利於控管馬達組裝之品質與檢修成果。
    2. 本次事故發生前,事故列車已有多次司機員填載馬達隔離之異常紀錄,惟臺鐵局持續依表訂運用使列車上線運轉,錯失事故預防時機。

    其他
    1. 本次事故發生時,臺鐵局有體格檢查不及格之行車人員仍繼續執行行車業務。
    2. 臺鐵局EMU600 型電聯車TCMS 設備紀錄內容過於簡略,且事故列車TCMS 未實施時間校正。

改善建議

    致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1. 重新檢視具有牽引馬達之車型車輛,有關牽引馬達與轉向架之檢修與組裝規範,...
  2. 檢視馬達冒煙後的運轉標準作業程序,將階段性處置程序納入考量,並落實該程...
    致交通部鐵道局
  1. 請交通部鐵道局本於監理機關權責就本案致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有關之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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