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C-ASR-08-02-001
事故名稱 | 0630 RANS S-6 超輕型載具飛航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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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建議編號 | ASC-ASR-08-02-001 |
受建議單位 |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
改善建議狀態 | 結案 |
改善建議內容 |
加強輔導各協會之活動場地申請審查,並協助訂定活動指導手冊,以建立活動團體之管理機制。 |
回覆往來紀錄 |
97/03/12 /交航(一)字第0970002023號
輔導並協助超輕型載具活動團體多管道合法取得活動場地。 1. 本部民用航空局(以下簡稱民航局)依據96年4月4日修正發布之「非都市土地申請變更作為超輕型載具起降場使用其興辦事業計畫審查作業要點」,會同相關地方政府單位審查活動團體之興辦事業計畫,另民航局基於主管機關及輔導立場,亦函請各地方政府協助活動團體辦理土地變更審定事宜。會中請各協會依相關法規提出超輕型載具土地使用之申請。 2. 合法取得活動場地之辦理情形: (1) 台東縣關山鎮「弘安飛行場」活動場地:台東縣超輕型載具飛行運動協會前於96年7月間,曾檢送非都市土地申請變更作為超輕型載具起降場使用興辦事業計畫申請書,函請民航局核定該場址台東縣關山鎮3筆土地變更編定案,因該案未檢附興辦事業計畫等相關附件,民航局已函請該協會依規定提出申請,並積極輔導該協會取得合法場地。 (2) 民航局另藉由參與本部觀光局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於96年10月11日假台東縣關山鎮公所舉辦「花東縱谷空域活動整體規劃案南區說明會」,提供相關興辦事業計畫等文件供與會單位代表參考。 依據修正後之「超輕型載具管理辦法」,檢視現有活動指導手冊範本內容。 有關檢視現有活動指導手冊範本內容乙節: 1. 民航局網站公佈「活動指導手冊範本」供活動團體參考辦理,目前已有「中華民國超輕飛行發展協會」及「中華民國動力飛行傘訓練協會」完成合法程序,民航局將持續積極輔導其他活動團體申請活動指導手冊,以建立健全之管理機制。 2 本部刻正辦理「超輕型載具管理辦法」修正草案,俟草案完成法制審查作業及公佈實施後,民航局將依修正之辦法檢視現有活動指導手冊範本內容,並視需要修正供活動團體參考。
飛安會意見:接受,建請結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