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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C-ASR-07-03-003


資料發布日期 103-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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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名稱 美國科捷公司 龐巴迪爾 BD700 型機 國籍註冊編號 N998AM 於高雄國際機場落地時偏出滑行道
改善建議編號 ASC-ASR-07-03-003
受建議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改善建議狀態 結案
改善建議內容

改善高雄國際機場09/27跑道南北兩側具未加蓋之V型溝及圍牆,使符合「民用機場設計暨運作規範」「精確進場跑道地帶整平」之規定。

回覆往來紀錄

96/04/25交航(一)0960003985號

一、高雄國際機場空側原來未符國際民航組織(ICAO)規範部份計有:跑道兩側V型明溝、跑道北側排水明溝、圍牆 (GP臺)附近橋樑。   
二、高雄國際機場跑道兩側之V型明溝位於滑行道地帶內, 已於95年10月5日以地下管涵方式排水完成改善。
三、有關高雄國際機場GP臺附近橋樑部份原計畫於95年8月進行改善,然經評估:該橋樑旁空間有限,施作施工便道不易,且GP臺為本機場重要助航設施,施工期間機具震動勢將影響GP臺設備之運作,致無法正常導航;將於北側土地完成價購後併同跑道 北側排水明溝、圍牆一併改善。
四、有關高雄國際機場北側所需土地範圍及徵收作業辦理期程,業奉 鈞院核定,預計自民國100年起分5年辦理都市計畫變更及逕為分割等前置作業。
五、上述圍牆障礙物均已於飛航指南(AIP)公告。

 

飛安會意見:建請列管

直至所稱土地徵收,整地,加蓋等完成為止。

 

96/07/18交航(一)0960006848號

有關「高雄國際機場主計畫修訂計畫」所需土地範圍及徵收作業辦理期程案,業奉行政院96年3月28日臺交字第0960012190號函核定,預計取得21.74公頃土地(扣除機場現有圍牆範圍內及GP台土地),辦理期程為民國100年至105年,其前置作業必須辦理都市計畫變更(變更部分農業區為機場用地)及用地逕為分割等事宜,本部民航局業於96年6月14日與高雄國際航空站召開研商會議,請該站編列預算委託顧問公司辦理都市計畫變更事宜,務必於99年底前完成都市計畫變更及用地逕為分割作業。

 

飛安會意見:建請列管

持續列管直至所稱土地徵收,整地,加蓋等完成為止。

 

97/01/15交航(一)0970000514號

高雄國際機場GP臺附近橋樑部份於北側土地完成價購後併同跑道北側排水明溝、圍牆一併改善。

有關「高雄國際機場主計畫修訂計畫」所需土地範圍及徵收作業辦理期程案,業奉行政院96年3月28日臺交字第0960012190號函核定,預計取得21.74公頃土地(扣除機場現有圍牆範圍內及GP台土地),辦理期程為民國100年至105年,其前置作業必須辦理都市計畫變更(變更部分農業區為機場用地)及用地逕為分割等事宜,本部民航局業於96年6月14日與高雄國際航空站召開研商會議,請該站編列預算委託顧問公司辦理都市計畫變更事宜,務必於99年底前完成都市計畫變更及用地逕為分割作業。

 

飛安會意見:建請列管

持續列管直至所稱土地徵收,整地,加蓋等完成為止。

 

97/07/21交航(一)0970006651號

有關「高雄國際機場主計畫修訂計畫」所需土地範圍及徵收作業辦理期程案,業奉行政院96年3月28日臺交字第0960012190號函核定,預計取得21.74公頃土地(扣除機場現有圍牆範圍內及下滑道或滑降臺(GP臺)土地) , 辦理期程為民國100年至105年,其前置作業必須辦理都市計畫變更(變更部分農業區為機場用地) 及用地逕為分割等事宜,本部民航局業年6月27日委託顧問公司協助辦理都市計畫變更及機場用地預為分割,預計於99年底前完都市計畫變更及用地逕為分割作業。

 

飛安會意見:持續列管。

 

98/01/15交航(一)0980000501號

 

有關「高雄國際機場主計畫修訂計畫」所需土地範圍及徵收作業辦理期程案,業奉行政院96年3月28日臺交字第0960012190號函核定,預計取得21.74公頃土地(扣除機場現有圍牆範圍內及下滑道或滑降臺(GP臺)土地),辦理期程為民國100年至105年,其前置作業必須辦理都市計畫變更(變更部分農業區為機場用地) 及用地逕為分割等事宜,本部民航局業於96年6月27日委託顧問公司協助辦理,並經內政部於97年12月19日以內授營都字第0970204165號函同意依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3款辦理個案變更都市計畫,刻正報請高雄市政府同意協助辦理賡續事項中。預計於99年底前完成都市計畫變更及用地逕為分割作業。

建議事項:

本案因需辦理都市計畫變更,費時較久,民航局已依計畫期程辦理,建議由該局自行列管,爰請同意解除列管。

 

飛安會意見:持續列管。

 

99/06/24交航(一)0980005857號

1.有關「高雄國際機場主計畫修訂計畫」所需土地範圍及徵收作業辦理期程案,業奉行政院96年3月28日臺交字第0960012190號函核定,預計取得21.74公頃土地(扣除機場現有圍牆範圍內及下滑道或滑降台(GP臺土地),辦理期程為民國100年至105年,其前置作業必須辦理都市計畫變更(變更部分農業區為機場用地)及用地逕為分割等事宜。
2.該都市計畫個案變更案,業經內政部於97年12月19日以內授營都字第0970204165號函,同意依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3款辦理,且於98年2月23日、4月1日及5月11日賡續召開兩次說明會及協調會。高雄市政府於98年9月17日函請民航局高雄航空站修正部份計畫書圖,經該站於98年11月13日將增修部分內容之計畫書送請高雄市政府審查中。
3.本案經高雄市政府於99年3月24日召開第341次高雄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計有11份陳情,大部分係要求提高計畫範圍內之徵收補償價格,另有設置農路等問題,刻由民航局高雄航空站綜理回復意見中。
4.本案預計於99年底前完成都市計畫變更及用地逕為分割作業。
 

 

飛安會意見:持續列管。

 

100/01/11交航(一)1000000167號

1.有關「高雄國際機場主計畫修訂計畫」所需土地範圍及徵收作業辦理期程案,業奉行政院96年3月28日臺交字第  0960012190號函核定,預計取得21.74公頃土地(扣除機場現有圍牆範圍內及下滑道或滑降台(GP臺)土地),辦理期程為民國100年至105年,其前置作業必須辦理都市計畫變更(變更部分農業區為機場用地)及用地逕為分割等事宜。
2.該都市計畫個案變更案,業經內政部於97年12月19日以內授營都字第0970204165號函,同意依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3款辦理,且於98年2月23日、4月1日及5月11日賡續召開兩次說明會及協調會。高雄市政府於98年9月17日函請民航局高雄航空站修正部份計畫書圖,經該站於98年11月13日將增修部分內容之計畫書送請高雄市政府審查中。
3.本案經高雄市政府於99年3月24日召開第341次高雄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計有11份陳情,大部分係要求提高計畫範圍內之徵收補償價格,另有設置農路、排水溝加蓋、現有位銜接道路之貫穿等問題,需協調高雄市政府等相關單位,因尚需增加2.4億之經費,民航局高雄航空站於99年7月23日召開研商會議,仍未獲得共識。
4.有關都市計畫變更案之協調與執行,將由民航局高雄航空站預計在100年1月再召開會議協商。

 

飛安會意見:持續列管。

 

100/06/23交航(一)字第1000006008號

1.有關「高雄國際機場主計畫修訂計畫」所需土地範圍及徵收作業辦理期程案,業奉行政院96年3月28日臺交字第0960012190號函核定,預計取得21.74公頃土地(扣除機場現有圍牆範圍內及下滑道或滑降台(GP臺)土地),辦理期程為民國100年至105年,其前置作業必須辦理都市計畫變更(變更部分農業區為機場用地)及用地逕為分割等事宜。
2.該都市計畫個案變更案,業經內政部於97年12月19日以內授營都字第0970204165號函,同意依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3款辦理,且於98年2月23日、4月1日及5月11日賡續召開兩次說明會及協調會。高雄市政府於98年9月17日函請民航局高雄航空站修正部份計畫書圖,經該站於98年11月13日將增修部分內容之計畫書送請高雄市政府審查。
3.本案經高雄市政府於99年3月24日召開第341次高雄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計有11份陳情,大部分係要求提高計畫範圍內之徵收補償價格,另有設置農路、排水溝加蓋、現有位銜接道路之貫穿等問題,需協調高雄市政府等相關單位,因尚需增加2.4億之經費,民航局高雄航空站於99年7月23日召開研商會議,仍未獲得共識。
4.有關都市計畫變更案之協調與執行,交通部民航局高雄航空站分別在100年1月12日、2月18日、3月23日及5月18日召開與高雄市政府各單位之協商會議,已有進一步之共識,交通部民航局高雄航空站已請委託之顧問公司依5月18日之會議研商結果,盡速修正變更都市計畫書後,提報高雄市政府都市計畫審議委員會審議。

 

飛安會意見:持續列管。

 

100/12/21交航(一)字第100001226號

1.有關「高雄國際機場主計畫修訂計畫」所需土地範圍及徵收作業辦理期程案,業奉行政院96年3月28日臺交字第0960012190號函核定,預計取得21.74公頃土地(扣除機場現有圍牆範圍內及下滑道或滑降台(GP臺)土地),辦理期程為民國100年至105年,其前置作業必須辦理都市計畫變更(變更部分農業區為機場用地)及用地逕為分割等事宜。
2.該都市計畫個案變更案,業經內政部於97年12月19日以內授營都字第0970204165號函,同意依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3款辦理,且於98年2月23日、4月1日及5月11日賡續召開兩次說明會及協調會。高雄市政府於98年9月17日函請民航局高雄航空站修正部份計畫書圖,經該站於98年11月13日將增修部分內容之計畫書送請高雄市政府審查。
3.本案經高雄市政府於99年3月24日召開第341次高雄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計有11份陳情,大部分係要求提高計畫範圍內之徵收補償價格,另有設置農路、排水溝加蓋、現有位銜接道路之貫穿等問題,需協調高雄市政府等相關單位,因尚需增加2.4億之經費,民航局高雄航空站於99年7月23日召開研商會議,仍未獲得共識。
4.有關都市計畫變更案之協調與執行,民航局高雄航空站分別在100年1月12日、2月18日、3月23日及5月18日邀請高雄市政府各單位召開協商會議,已有進一步之共識,民航局高雄航空站已請委託之顧問公司依5月18日之會議研商結果,修正變更都市計畫書後,提報高雄市政府都市計畫審議委員會審議。
5.高雄市政府於100 年9月19日,召開第10 次高雄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會議決議請民航局就設置農路之寬度、現有未銜接道路之貫通等問題,考量當地里民需求,儘速確認是否可一併納入都市計畫個案變更案內,案經民航局函請高雄航空站儘速洽請高雄市政府地政局,精確估算相關用地取得預估費用,所需經費尚在奉行政院核定之額數內,爰再次修正變更都市計畫書、圖,提請高雄市政府審查,高雄市政府已於100年12月19日召會審議。

 

飛安會意見:持續列管。

 

101/07/03交航(一)字第1018100114號

1.有關「高雄國際機場主計畫修訂計畫」所需土地範圍及徵收作業辦理期程案,業奉行政院96年3月28日臺交字第0960012190號函核定,預計取得21.74公頃土地(扣除機場現有圍牆範圍內及下滑道或滑降台(GP臺)土地),辦理期程為民國100年至105年,其前置作業必須辦理都市計畫變更(變更部分農業區為機場用地)及用地逕為分割等事宜。
2.該都市計畫個案變更案,業經內政部於97年12月19日以內授營都字第0970204165號函,同意依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3款辦理,且於98年2月23日、4月1日及5月11日賡續召開兩次說明會及協調會。高雄市政府於98年9月17日函請民航局高雄航空站修正部份計畫書圖,經該站於98年11月13日將增修部分內容之計畫書送請高雄市政府審查。
3.本案經高雄市政府於99年3月24日召開第341次高雄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計有11份陳情,大部分係要求提高計畫範圍內之徵收補償價格,另有設置農路、排水溝加蓋、現有位銜接道路之貫穿等問題,需協調高雄市政府等相關單位,因尚需增加2.4億之經費,民航局高雄航空站於99年7月23日召開研商會議,仍未獲得共識。
4.有關都市計畫變更案之協調與執行,民航局高雄航空站分別在100年1月12日、2月18日、3月23日及5月18日召開與高雄市政府各單位之協商會議,已有進一步之共識,民航局高雄航空站已請委託之顧問公司依5月18日之會議研商結果,修正變更都市計畫書後,提報高雄市政府都市計畫審議委員會審議。
5.高雄市政府於100年9月19日,召開第10 次高雄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會議決議請民航局就設置農路之寬度、現有未銜接道路之貫通等問題,考量當地里民需求,儘速確認是否可一併納入都市計畫個案變更案內,案經民航局函請高雄航空站儘速洽請高雄市政府地政局,精確估算相關用地取得預估費用,所需經費尚在奉行政院核定之額數內,爰再次修正變更都市計畫書、圖,提請高雄市政府審查,高雄市政府已於100年12月19日召開第13次高雄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
6.民航局已於101年2月4日依第13次高雄市都市計畫委員會會議決議事項修正計畫書,並將修正後計畫書函請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審議後報內政部核定。
7.內政部已於101年5月22日召開第780次都市計畫委員會,該次會議決議原則通過本案,惟需再行補充水利主管機關同意變更證明文件,並依都市計畫法第19條規定,就變更計畫內容超出公開展覽範圍部分,另案辦理公開展覽及說明會後,報由內政部逕於核定。

 

飛安會意見:持續列管

 

101/12/26交航(一)字第11018100254號

1.有關「高雄國際機場主計畫修訂計畫」所需土地範圍及徵收作業辦理期程案,業奉行政院96年3月28日臺交字第0960012190號函核定,預計取得21.74公頃土地(扣除機場現有圍牆範圍內及下滑道或滑降台(GP臺)土地),辦理期程為民國100年至105年,其前置作業必須辦理都市計畫變更(變更部分農業區為機場用地)及用地逕為分割等事宜。
2.該都市計畫個案變更案,業經內政部於97年12月19日以內授營都字第0970204165號函,同意依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3款辦理,且於98年2月23日、4月1日及5月11日賡續召開兩次說明會及協調會。高雄市政府於98年9月17日函請民航局高雄航空站修正部份計畫書圖,經該站於98年11月13日將增修部分內容之計畫書送請高雄市政府審查。
3.本案經高雄市政府於99年3月24日召開第341次高雄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計有11份陳情,大部分係要求提高計畫範圍內之徵收補償價格,另有設置農路、排水溝加蓋、現有位銜接道路之貫穿等問題,需協調高雄市政府等相關單位,因尚需增加2.4億之經費,民航局高雄航空站於99年7月23日召開研商會議,仍未獲得共識。
4.有關都市計畫變更案之協調與執行,民航局高雄航空站分別在100年1月12日、2月18日、3月23日及5月18日召開與高雄市政府各單位之協商會議,已有進一步之共識,民航局高雄航空站已請委託之顧問公司依5月18日之會議研商結果,修正變更都市計畫書後,提報高雄市政府都市計畫審議委員會審議。
5.高雄市政府於100年9月19日,召開第10次高雄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會議決議請民航局就設置農路之寬度、現有未銜接道路之貫通等問題,考量當地里民需求,儘速確認是否可一併納入都市計畫個案變更案內,案經民航局函請高雄航空站儘速洽請高雄市政  府地政局,精確估算相關用地取得預估費用,所需經費尚在奉行政院核定之額數內,爰再次修正變更都市計畫書、圖,提請高雄市政府審查,高雄市政府已於100年12月19日召開第13次高雄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
6.民航局已於101年2月4日依第13次高雄市都市計畫委員會會議決議事項修正計畫書,並將修正後計畫書函請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審議後報內政部核定。
7.內政部已於101年5月22日召開第780次都市計畫委員會,該次會議決議原則通過本案,惟需再行補充水利主管機關同意變更證明文件,並依都市計畫法第19條規定,就變更計畫內容超出公開展覽範圍部分,另案辦理公開展覽及說明會後,報由內政部逕於核定。
8.本案都計變更第2次公開展覽已於101年7月27日至101年8月27日辦理,並於101年11月13日經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792次會議通過,交通部民航局將接續辦理用地取得相關作業。 

 

飛安會意見:持續列管。

 

102/06/20交航(一)字第1028100140號  

為辦理高雄國際機場09/27跑道南北兩側具加蓋之V型溝及圍牆,俾符合「民用機場設計暨運作規範」中「精確進場跑道地帶整平」之規定,目前針對土地徵收辦理情形說明如次:

1.有關「高雄國際機場主計畫修訂計畫」所需土地範圍及徵收作業辦理期程案,業奉行政院96年3月28日臺交字第0960012190號函核定,預計取得21.74公頃土地(扣除機場現有圍牆範圍內及下滑道或滑降台(GP臺)土地),辦理期程為民國100年至105年,其前置作業必須辦理都市計畫變更(變更部分農業區為機場用地)及用地逕為分割等事宜。
2.該都市計畫個案變更案,業經內政部於97年12月19日以內授營都字第0970204165號函,同意依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3款辦理,且於98年2月23日、4月1日及5月11日賡續召開兩次說明會及協調會。高雄市政府於98年9月17日函請民航局高雄航空站修正部份計畫書圖,經該站於98年11月13日將增修部分內容之計畫書送請高雄市政府審查。
3.本案經高雄市政府於99年3月24日召開第341次高雄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計有11份陳情,大部分係要求提高計畫範圍內之徵收補償價格,另有設置農路、排水溝加蓋、現有位銜接道路之貫穿等問題,需協調高雄市政府等相關單位,因尚需增加2.4億之經費,民航局高雄航空站於99年7月23日召開研商會議,仍未獲得共識。
4.有關都市計畫變更案之協調與執行,民航局高雄航空站分別在100年1月12日、2月18日、3月23日及5月18日召開與高雄市政府各單位之協商會議,已有進一步之共識,民航局高雄航空站已請委託之顧問公司依5月18日之會議研商結果,修正變更都市計畫書後,提報高雄市政府都市計畫審議委員會審議。
5.高雄市政府於100年9月19日,召開第10次高雄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會議決議請民航局就設置農路之寬度、現有未銜接道路之貫通等問題,考量當地里民需求,儘速確認是否可一併納入都市計畫個案變更案內,案經民航局函請高雄航空站儘速洽請高雄市政  府地政局,精確估算相關用地取得預估費用,所需經費尚在奉行政院核定之額數內,爰再次修正變更都市計畫書、圖,提請高雄市政府審查,高雄市政府已於100年12月19 日召開第13次高雄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
6.民航局已於101年2月4日依第13次高雄市都市計畫委員會會議決議事項修正計畫書,並將修正後計畫書函請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審議後報內政部核定。
7.內政部已於101年5月22日召開第780次都市計畫委員會,該 次會議決議原則通過本案,惟需再行補充水利主管機關同意變更證明文件,並依都市計畫法第19條規定,就變更計畫內容超出公開展覽範圍部分,另案辦理公開展覽及說明會後,報由內政部逕於核定。
8.本案都計變更第2次公開展覽已於101年7月27日至101年8月27日辦理,並於101年11月13日經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792次會議通過,高雄市政府並於101年12月18日公告發布實施。
9.本案已於102年1月完成地上物查估發包作業,2月21日及5月16日召開2場土地取得公聽會,6月7日完成議價購市價案之開標作業,並將於6月20日再次召開公聽會後,依期程辦理後續土地取得相關事宜。

飛安會意見:持續列管。

 

103/01/02交航(一)字第1028100334號

為辦理高雄國際機場09/27跑道南北兩側具加蓋之V型溝及圍牆,俾符合「民用機場設計 暨運作規範」中「精確進場跑道地帶整平」之規定,目前針對土地徵收辦理情形說明如次:
1.有關「高雄國際機場主計畫修訂計畫」所需土地範圍及徵收作業辦理期程案,業奉行政院96年3月28日院臺交字第0960012190號函核定,預計取得21.74公頃土地(扣除機場現有圍牆範圍內及下滑道或滑降台GP臺)土地),辦理期程為民國100年至105年。
2.該都市計畫個案變更案(變更部分農業區為機場用地),業經內政部於97年12月19日以內授營都字第0970204165號函,同意依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3款辦理。
3.本案已將都市計畫書圖送請高雄市政府審查、並配合高雄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意見修正後,高雄市政府已於100年12月19 日第13次高雄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本部民用航空局高雄航空站並於去(101)年2月4日依高雄市都市計畫委員會第13次會議決議事項修正之計畫書函送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並請其審議後報內政部核定。
4.本案都計變更第2次公開展覽已於去(101)年7月27日至去(101)年8月27日辦理完竣,並於去(101)年11月13日經內 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792次會議通過,高雄市政府並於去(101)年12月18日公告發布實施。
5.本案本(102)年度已辦理3場公聽會及4場協議價購會議完竣,截至11月底止,共有38人與本部民用航空局達成協議,取得約2.85公頃用地,後續將依期程辦理相關土地取得事宜。

飛安會意見:持續列管。

 

103/07/15交航(一)字第1038100146號
1.有關「高雄國際機場主計畫修訂計畫」所需土地範圍及徵收作業辦理期程案,業奉行政院96年3月28院臺交字第0960012190號函核定,預計取得21.74公頃土地扣除機場現有圍牆範圍內及下滑道或滑降台【GP臺】土地),辦理期程為100年至105年。
2.有關該都市計畫個案變更案(變更部分農業區為機場用地),業經內政部於97年12月9日以內授營都字第0970204165號函同意。
3.本案102年度已辦竣3場公聽會及4場協議價購會議,截至103年6月中旬止,共有44人與民航局達成協議,取得約3.62公頃用地,後續將依期程辦理相關土地取得事宜。

 

飛安會意見:持續列管。

 

104/01/06交航(一)字第1038100288號
1.有關「高雄國際機場主計畫修訂計畫」所需土地範圍及徵收作業辦理期程案,業奉行政院96年3月28日院臺交字第0960012190號函核定,預計取得21.74公頃土地(扣除機場現有圍牆範圍內及下滑道或滑降台GP臺】土地),辦理期程為100年至105年。
2.有關該都市計畫個案變更案(變更部分農業區為機場用地), 業經內政部都委會第792次會議決議審決通過,並經高雄市政府於101年12月18日公告發布實施,本案預計取得面積配合修正為24.63公頃。
3.本案103年度預計取得12.97公頃私有土地,已協議價購取得3.62公頃用地,其餘無法達成協議者依土地徵收條例 規定申請徵收,業經內政部103年11月13日核示准予徵收,並經高雄市政府辦竣徵收公告,已於103年12月23日及24日辦竣發放地價補償費作業。
4.另103年度預計撥用5.88公頃公有土地,目前已取得1.23公頃高雄市有土地,其餘4.65公頃國有土地撥用案,刻正由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審查中。

 

飛安會意見:持續列管。

 

104/07/09交航(一)字第1048100188號

1.有關「高雄國際機場主計畫修訂計畫」所需土地範圍及徵收作業辦理期程案,業奉行政院96年3月28日院臺交字第0960012190號函核定,辦理期程為100年至105年,預計取得21.74公頃土地,經配合高雄都市計畫變更案,預計取得面積修正為24.63公頃。
2.截至103年底本計畫已取得18.85公頃用地,本(104)年度預計取得2.81公頃用地,民航局高雄站目前刻正依計畫期程辦理用地取得相關作業中。
3.民航局高雄站亦配合用地取得時程,編列105-106年資本支出經費規劃辦理圍牆及周邊設施工程。

 

飛安會意見:建議持續列管。

完成期限106年12月31日

 

104/12/31交航(一)字第1048100334號

1.有關「高雄國際機場主計畫修訂計畫」所需土地範圍及徵收作業辦理期程案,業奉行政院96年3月28日院臺交字第0960012190號函核定,辦理期程為100年至105年,預計取得21.74公頃土地,經配合高雄都市計畫變更案,預計取得面積修正為24.63公頃。
2.截至103年底本計畫已取得18.85公頃用地,本(104)年度預計取得2.81公頃用地,民航局高雄站目前刻正依計畫期程辦理用地取得相關作業中。
3.民航局高雄站亦配合用地取得時程,編列105-106年資本支出經費規劃辦理圍牆及周邊設施工程。

 

飛安會意見:建議持續列管。

完成期限106年12月31日

 

105/06/29交航(一)字第1058100092號

1.有關「高雄國際機場主計畫修訂計畫」所需土地範圍及徵收作業辦理期程案,業奉行政院96年3月28日院臺交字第0960012190號函核定,辦理期程為100年至105年,預計取得21.74公頃土地,經配合高雄都市計畫變更案,預計取得面積修正為24.63公頃。
2.截至104年底本計畫已取得21.96公頃用地,105年度預計取得2.67公頃用地,民航局高雄站目前刻正依計畫期程辦理用地取得相關作業中。
3.民航局高雄站亦配合用地取得時程,編列105-106年資本支出經費規劃辦理東側圍牆施設工程。另西側圍牆新設部分,已於104年發包「北側土地界圍工程」,辦理已完成徵收土地之圍牆,目前已依可界圍區域持續辦理中,預定於106年底完成,高雄機場未加蓋之V型溝部分,因事涉區域排水,需整體規劃,並需與多方相關單位協調,民航局高雄站已另案編列經費,預定於110年底完成改善。

 

飛安會意見:建議持續列管。

完成期限110年12月31日

 

105/12/30交航(一)字第1058100296號

1.有關「高雄國際機場主計畫修訂計畫」所需土地範圍及徵收作業辦理期程案,業奉行政院96年3月28日院臺交字第0960012190號函核定,辦理期程為100年至105年,預計取得21.74公頃土地,經配合高雄都市計畫變更案,預計取得面積修正為24.63公頃。
2.截至104年底本計畫已取得21.96公頃用地,105年度預計取得2.67公頃用地,民航局高雄站目前刻正依計畫期程辦理用地取得相關作業中。
3.民航局高雄航空站亦配合用地取得時程,編列105-106年資本支出經費規劃辦理東側圍牆施設工程。另西側圍牆新設部分,已於104年發包「北側土地界圍工程」,辦理已完成徵收土地之圍牆,目前已依可界圍區域持續辦理中,預定於106年底完成,高雄機場未加蓋之V型溝部分,因事涉區域排水,需整體規劃,並需與多方相關單位協調,民航局高雄航空站刻正辦理先期規劃構想作業,預定於110年底完成改善。

 

飛安會意見:建議持續列管
俟完成後解除列管。

 

106/07/18交航(一)字第1068100170號

1.有關「高雄國際機場主計畫修訂計畫」所需土地範圍及徵收作業辦理期程案,業奉行政院96年3月28日院臺交字第0960012190號函核定,辦理期程為100年至105年,預計取得21.74公頃土地,經配合高雄都市計畫變更案,預計取得面積修正為24.63公頃。已於106年2月8日取得計畫範圍內全部用地。
2.民航局高雄航空站配合用地取得時程,編列105-106年資本支出經費規劃辦理27端GP位置圍牆施設工程,已於106年03月21日開工,並於106年12月完成。另西側圍牆界圍工程,已於104年發包「北側土地界圍工程」,辦理已徵收土地之圍牆,目前已依可界圍區域持續辦理中。高雄機場未加蓋之V型溝部分,因事涉區域排水,需整體規劃,並需於105年12月9日完成期中報告,目前辦理期末報告修訂作業,機場V型溝加蓋預定於110年底完成改善。

 

飛安會意見:建議持續列管
俟完成後解除列管。

 

107/01/18交航(一)字第1068100307號

1.有關「高雄國際機場主計畫修訂計畫」所需土地範圍及徵收作業辦理期程案,業奉行政院96年3月28日院臺交字第0960012190號函核定,辦理期程為100年至105年,預計取得 21.74公頃土地,經配合高雄都市計畫變更案,預計取得面積修正為24.63公頃。已於106年2月8日取得計畫範圍內全部用地。
2.民航局高雄航空站配合用地取得時程,編列105-106年資本支出經費規劃辦理27端GP位置圍牆施設工程,已於106年03月21日開工,並於106年12月完成。另西側圍牆界圍工程,已於104年發包「北側土地界圍工程」,辦理已徵收土地之圍牆,目前已依可界圍區域持續辦理中。高雄機場未加蓋之V型溝部分,因事涉區域排水,需整體規劃,並需與多方相關單位協調,民航局高雄航空站已編列經費辦理可行性評估作業中,機場V型溝加蓋預定於110年底完成改善。

 


飛安會意見:建議持續列管。

俟完成後解除列管。

 

107/06/26交航(一)字第1078100108號

1.有關「高雄國際機場主計畫修訂計畫」所需土地範圍及徵收作業辦理期程案,業奉行政院96年3月28日院臺交字第0960012190號函核定,辦理期程為100年至105年,預計取得21.74公頃土地,經配合高雄都市計畫變更案,預計取得面積修正為24.63公頃。已於106年2月8日取得計畫範圍內全部用地。
2.民航局高雄航空站配合用地取得時程,編列105-106年資本支出經費規劃辦理27端GP位置圍牆施設工程,已於106年03月21日開工,並於106年12月完成。另西側圍牆界圍工程,於104年發包「北側土地界圍工程」,辦理已徵收土地之圍牆,目前僅剩涉及爭議訴訟區域(包含淨園、天空之城、老爸咖啡等3家農場)未辦理界圍,將俟爭議訴訟解決後續辦界圍工程。高雄機場未加蓋之V型溝部分,因事涉區域排水,需整體規劃,民航局高雄航空站已辦理可行性評估,並奉行政院於107年4月20日同意暫列6.65億餘元,後續將辦理設計監造招標作業,V型溝改設為箱涵預計於110年底辦理完成。

 

飛安會意見:建議持續列管

俟完成後解除列管。

 

108/01/03交航(一)字第1078100214號

1.有關「高雄國際機場主計畫修訂計畫」所需土地範圍及徵收作業辦理期程案,業奉行政院96年3月28日院臺交字第0960012190號函核定,辦理期程為100年至105年,預計取得21.74公頃土地,經配合高雄都市計畫變更案,預計取得面積修正為24.63公頃。已於106年2月8日取得計畫範圍內全部用地。

2.民航局高雄航空站配合用地取得時程,編列105-106年資本支出經費規劃辦理27端GP位置圍牆施設工程,已於106年12月完成。另西側圍牆界圍工程,於104年發包「北側土地界圍工程」,辦理已徵收土地之圍牆,目前僅剩涉及爭議訴訟區域(包含淨園、天空之城、老爸咖啡等3家農場)未辦理界圍,將俟爭議訴訟解決後續辦界圍工程。高雄機場未加蓋之V型溝部分,因事涉區域排水,需整體規劃,並需與多方相關單位協調,可行性評估業奉行政院於107年4月20日同意暫列約6.65億餘元,後續將辦理設計監造招標作業,V型溝改設為箱涵預計於110年底辦理完成。

 

飛安會意見:建議持續列管
俟完成後解除列管。

 

108/06/25交航(一)字第1088100131號

1.有關「高雄國際機場主計畫修訂計畫」所需土地範圍及徵收作業辦理期程案,業奉行政院96年3月28日院臺交字第0960012190號函核定,辦理期程為100年至105年,預計取得21.74公頃土地,經配合高雄都市計畫變更案,預計取得面積修正為24.63公頃。已於106年2月8日取得計畫範圍內全部用地。

2.民航局高雄航空站配合用地取得時程,編列105-106年資本支出經費規劃辦理27端GP位置圍牆施設工程,已於106年12月完成。另西側圍牆界圍工程,於104年發包「北側土地界圍工程」,辦理已徵收土地之圍牆,目前僅剩涉及爭議訴訟區域(包含淨園、天空之城等2家農場)未辦理界圍,將俟爭議訴訟解決後續辦界圍工程。高雄機場未加蓋之V型溝部分,因事涉區域排水,需整體規劃,民航局高雄航空站已辦理「高雄機場北側新建圍牆、排水及周邊設施工程」可行性評估,並業奉行政院於107年4月20日同意暫列新臺幣6.65億餘元,有關本工程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案,已於108年5月24日決標,接續辦理規劃設計作業。圍牆外移及V型溝改設為箱涵預計於110年底辦理完成。

 

飛安會意見:建議持續列管
俟完成後解除列管。

 

109/01/06交航(一)字第1088100255號

  1. 有關「高雄國際機場主計畫修訂計畫」所需土地範圍及徵收作業辦理期程案,業奉行政院96年3月28日院臺交字第0960012190號函核定,辦理期程為100年至105年,預計取得74公頃土地,經配合高雄都市計畫變更案,預計取得面積修正為24.63公頃。已於106年2月8日取得計畫範圍內全部用地。
  2. 民航局高雄航空站配合用地取得時程,編列105-106年資本支出經費規劃辦理27端GP位置圍牆施設工程,已於106年12月完成。另西側圍牆界圍工程,於104年發包「北側土地界圍工程」,辦理已徵收土地之圍牆,目前僅剩涉及爭議訴訟區域(包含淨園、天空之城等2家農場)未辦理界圍,將俟爭議訴訟解決後續辦界圍工程。高雄機場未加蓋之V型溝部分,因事涉區域排水,需整體規劃,並需與多方相關單位協調,「高雄機場北側新建圍牆、排水及周邊設施工程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案已於108年6月11日訂約,目前辦理規劃設計,V型溝改設為箱涵及圍牆外移,預計於110年底辦理完成。

運安會意見:建議持續列管
俟完成後解除列管。

 

109/6/5交航(一)字第1098100108號

  1. 有關「高雄國際機場主計畫修訂計畫」所需土地範圍及徵收作業辦理期程案,業奉行政院96年3月28日院臺交字第0960012190號函核定,辦理期程為100年至105年,預計取得74公頃土地,經配合高雄都市計畫變更案,預計取得面積修正為24.63公頃。已於106年2月8日取得計畫範圍內全部用地。
  2. 民航局高雄航空站配合用地取得時程,編列105-106年資本支出經費規劃辦理27端GP位置圍牆施設工程,已於106年12月完成。另西側圍牆界圍工程,於104年發包「北側土地界圍工程」,辦理已徵收土地之圍牆,目前僅剩涉及爭議訴訟區域(包含淨園、天空之城等2家農場)未辦理界圍,將俟爭議訴訟解決後續辦界圍工程。高雄機場未加蓋之V型溝部分,因事涉區域排水,需整體規劃,並需與多方相關單位協調,「高雄機場北側新建圍牆、排水及周邊設施工程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案已於108年6月11日訂約,目前辦理規劃設計,V型溝改設為箱涵及圍牆外移,預計於110年底辦理完成。

運安會意見:建議持續列管
俟完成後解除列管。

 

110/1/4交航(一)字第1098100249號

  1. 有關「高雄國際機場主計畫修訂計畫」所需土地範圍及徵收作業辦理期程案,業奉行政院96年3月28日院臺交字第0960012190號函核定,辦理期程為100年至105年,預計取得74公頃土地,經配合高雄都市計畫變更案,預計取得面積修正為24.63公頃。已於106年2月8日取得計畫範圍內全部用地。
  2. 民航局高雄航空站配合用地取得時程,編列105-106年資本支出經費規劃辦理27端GP位置圍牆施設工程,已於106年12月完成。另高雄機場未加蓋之V型溝部分,因事涉區域排水需整體規劃,並需與多方相關單位協調,高雄站已委託顧問公司辦理「高雄機場北側新建圍牆、排水及周邊設施工程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案,目前本案因應經濟部水利法修正,研提出流管制計畫送審中。

運安會意見:建議持續列管
俟完成後解除列管。

 

110/06/02交航(一)字第1108100092號

1. 有關「高雄國際機場主計畫修訂計畫」所需土地範圍及徵收作業辦理期程案,業奉行政院96年3月28日院臺交字第0960012190號函核定,辦理期程為100年至105年,預計取得21.74公頃土地,經配合高雄都市計畫變更案,預計取得面積修正為24.63公頃。已於106年2月8日取得計畫範圍內全部用地。
2. 民航局高雄航空站配合用地取得時程,編列105-106 年資本支出經費規劃辦理27 端GP 位置圍牆施設工程,已於106年12 月完成。另高雄機場未加蓋之V 型溝部分,因事涉區域排水需整體規劃,並需與多方相關單位協調,高雄站已委託顧問公司辦理「高雄機場北側新建圍牆、排水及周邊設施工程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案,目前本案因應經濟部水利法修正,研提出流管制計畫送審中,經濟部水利署第六河川局已於110年4月15日辦理第2次出流管制計畫審查會議,原預定110年5月10日將修正報告報六河局審查,因應疫情六河局業已通知取消所有審查會議,待疫情趨緩後再行辦理出流管制審查會。

運安會意見:建議持續列管

原因:具體工作內容所述之計畫尚在進行中。

 

110/12/22交航 (一)字第1108100200號

1. 有關「高雄國際機場主計畫修訂計畫」所需土地範圍及徵收作業辦理期程案,業奉行政院96年3月28日院臺交字第0960012190號函核定,辦理期程為100年至105年,預計取得21.74公頃土地,經配合高雄都市計畫變更案,預計取得面積修正為24.63公頃。已於106年2月8日取得計畫範圍內全部用地。
2. 民航局高雄航空站配合用地取得時程,編列105-106 年資本支出經費規劃辦理27 端GP 位置圍牆施設工程,已於106年12 月完成。另高雄機場未加蓋之V 型溝部分,因事涉區域排水需整體規劃,並需與多方相關單位協調,高雄站已委託顧問公司辦理「高雄機場北側新建圍牆、排水及周邊設施工程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案,目前基本設計經費審議成果報告書與圖說已於110年11月4日報民航局,民航局於110年11月5日將基本設計經費審議成果報告書與圖說函送高公局,俟高公局審查後,續辦理細部設計。

運安會意見:建議持續列管

原因:具體工作內容所述之計畫尚在進行中。

 

111/7/1交航(一)字第1118100139號

1. 有關「高雄國際機場主計畫修訂計畫」所需土地範圍及徵收作業辦理期程案,業奉行政院96年3月28日院臺交字第0960012190號函核定,辦理期程為100年至105年,預計取得21.74公頃土地,經配合高雄都市計畫變更案,預計取得面積修正為24.63公頃。已於106年2月8日取得計畫範圍內全部用地。
2. 民航局高雄航空站配合用地取得時程,編列105-106 年資本支出經費規劃辦理27 端GP 位置圍牆施設工程,已於106年12 月完成。另高雄機場未加蓋之V 型溝部分,因事涉區域排水需整體規劃,並需與多方相關單位協調,高雄站已委託顧問公司辦理設計「高雄機場北側新建圍牆、排水及周邊設施工程」案,目前已於111年4月6日審查細部設計報告,後續計畫將淨園、天空之城農場擋土牆納入「高雄機場北側新建圍牆、排水及周邊設施工程」案中一併設計,整體細部設計修正作業預計於111年8月31日完成,將預先準備工程發包之規範及招標文件等資料,整體工程案預計於113年12月31日完成。

 

運安會意見:建議持續列管

原因:具體工作內容所述之計畫尚在進行中。

 

112/1/3交航(一)字第1118100277號

1. 有關「高雄國際機場主計畫修訂計畫」所需土地範圍及徵收作業辦理期程案,業奉行政院96年3月28日院臺交字第0960012190號函核定,辦理期程為100年至105年,預計取得21.74公頃土地,經配合高雄都市計畫變更案,預計取得面積修正為24.63公頃。已於106年2月8日取得計畫範圍內全部用地。
2. 民航局高雄航空站配合用地取得時程,編列105-106 年資本支出經費規劃辦理27 端GP 位置圍牆施設工程,已於106年12 月完成。另高雄機場未加蓋之V 型溝部分,因事涉區域排水需整體規劃,並需與多方相關單位協調,高雄站已委託顧問公司辦理設計「高雄機場北側新建圍牆、排水及周邊設施工程」案,目前已於111年4月6日審查細部設計報告,後續計畫將淨園、天空之城農場擋土牆納入「高雄機場北側新建圍牆、排水及周邊設施工程」案中一併設計,顧問公司於111年10月24日提送細部設計報告進行審查,整體工程案預計於115年5月6日完成。

運安會意見:建議持續列管

原因:具體工作內容所述之計畫尚未完成。

 

112/6/20交航(一)字第1128100256號

1. 有關「高雄國際機場主計畫修訂計畫」所需土地範圍及徵收作業辦理期程案,業奉行政院96年3月28日院臺交字第0960012190號函核定,辦理期程為100年至105年,預計取得74公頃土地,經配合高雄都市計畫變更案,預計取得面積修正為24.63公頃。已於106年2月8日取得計畫範圍內全部用地

2. 高雄航空站配合用地取得時程,編列105-106 年資本支出經費規劃辦理27端GP 位置圍牆施設工程,已於106年12 月完成。另高雄機場未加蓋之V 型溝部分,因事涉區域排水需整體規劃,並需與多方相關單位協調,高雄航空站已委託顧問公司辦理設計「高雄機場北側新建圍牆、排水及周邊設施工程」案,因另涉政府法令變更,增加辦理出流管制送審及相關變更,高雄航空站提送第二次修正可行性評估報告,並刻依交通部112年5月12日意見修正報告中。整體工程案預計於115年12月31日完成。

 

運安會意見:建議持續列管

原因:具體工作內容尚未完成。

 

 

113/1/10交航(一)字第1138100001號

一、 有關「高雄國際機場主計畫修訂計畫」所需土地範圍及徵收作業辦理期程案,業奉行政院96年3月28日院臺交字第0960012190號函核定,辦理期程為100年至105年,預計取得21.74公頃土地,經配合高雄都市計畫變更案,預計取得面積修正為24.63公頃。已於106年2月8日取得計畫範圍內全部用地。
二、 高雄航空站配合用地取得時程,編列105-106年資本支出經費規劃辦理「高雄機場儀器降落系統(ILS)27端新設位置之圍籬及道路新建工程」,已於106年12月完成。
三、 另高雄機場未加蓋之V型溝部分,因事涉區域排水需整體規劃,並需與多方相關單位協調,高雄航空站委託顧問公司辦理設計「高雄機場北側新建圍牆及周邊設施工程計畫」案,因法令變更增辦出流管制計畫送審,高雄航空站辦理相關變更及提送第二次修正可行性評估報告,經行政院112年12月7日原則同意,整體工程案預計於115年12月31日完成。

 

運安會意見:建議解除列管

本案具體工作內容雖未完成,惟與華信航空公司AE369案致交通部民航局改善建議(編號ASC-ASR-13-09-006)列管項目之具體工作內容相同,建議併由AE369案持續列管,本案建議解除列管。

最後異動時間 113-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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