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金門尚義機場管制台與跑道間之視障,研訂閉路電視監視系統標準作業程序。
民航局回覆:
本局飛航服務總台,已要求金門航空站於九十年六月,針對閉路電視監視系統,訂定標準作業程序,並納入相關作業手冊以供航管作業依循。
飛安會意見:接受,建請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