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檢討組織及管理,提昇相關部門(單位)對內部協調溝通、監督機制、民航法規研發與管理之能量與績效。
民航局回覆 本局內部協調與溝通,均於局務會報中行之;民航法規之研發亦有專責單位負責監督與管理。
飛安會意見: 接受,建請結案。